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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禅城 品岭南 3000万消费券30日起开抢

佛山日报讯 记者罗艳梅 通讯员禅宣报道:“五一”假期即将到来,4月28日,禅城区举行“到佛山,逛禅城,品岭南”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宣布从4月30日至5月31日,禅城向消费者发放总规模达3000万元的电子消费券,主要集中在建材、家电、文旅等重点行业领域。

“到佛山,逛禅城,品岭南”系列活动,旨在利用五一节、母亲节、国际旅游消费日等重要节庆节点,顺应市民需求,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撬动平台资源,叠加商家活动,带动全社会各行业良性互动、共同发展。

作为本次活动的重头戏,禅城区政府与家居建材、家电销售、文旅企业展开优惠联动,由禅城区财政安排资金3000万元,通过政府电子消费券与商家优惠券叠加使用的方式,给予消费者最大力度的优惠折扣。

3000万元消费券面向佛山市民和来禅游客发放。适用于在禅城区注册登记的,销售建材、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零售业(建材、家电卖场)依法纳税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收费A级景区、酒店、民宿、书店与影剧院。

主办方介绍,活动消费券分乐家券(适用于建材消费)、乐购券(适用于家电消费)、乐游券(适用于文旅消费)三种类型。首批消费券将于4月30日上午10时线上发放。其间,还将根据消费券发放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延长发放时间。

乐家券和乐购券于4月30日起每日发放,有效期7天,失效后退回券池;乐游券分4月30日至5月15日、5月18日至5月23日、5月26日至5月31日三个批次发放,在当批时间内有效,失效后退回券池。所有消费券单日发券数量、消费券总量有限,领完即止。

活动期间,消费者通过禅城旅游和禅城发布微信公众号、云闪付APP、银联商务广东分公司公众号、商户门店宣传物料进入“禅城惠民消费券”领券页面,识别手机定位至佛山市或广州市,即可直接领取消费券,前往禅城区指定活动商户消费,享受优惠。

主办方提醒,本次活动消费券属专项福利,消费者原则上实名领取并使用,不可拆分、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参与活动商家须与合作平台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消费者来店使用消费券核销购买商品时,所购商品必须是建材、家电类产品,方可给予消费者支付核销消费券;承诺诚信经营,保证商品质量,无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行为,违者将被列入失信名单,退回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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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周师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