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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部署推进全链条开展电动自行车攻坚整治行动

佛山日报讯 通讯员曾福轩 记者周龙凤报道:8月15日,市政府召开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会,分析研判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情况,部署加快推进多部门全链条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攻坚工作。

会议指出,市委市政府对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对提升佛山城市品质和文明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市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的统一组织、协调下,迅速行动起来,全链条协同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

7月中旬,市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管执法、住建等部门成立“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每周开展不少于两次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全市共查纠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行为21.9万宗,现场检查电动自行车专用道97.44公里,检查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主体1087家,立案43宗,补划、加划非机动车停放点位6505个。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会议强调,我市在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采取多种措施从严整治,但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容乐观,存在着总量增长快、监管有盲区、基础设施薄弱、违法乱象突出等问题,安全风险高。全市各区、各部门要抓紧抓实专项整治各项措施,一要加强源头管控,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取缔一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维修企业,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二要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严查超标超速超载、无牌、逆行、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三要完善通行设施,加快推进我市非机动车道建设工作;四要规范停放管理,对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清理;五要强化充电安全管控,严肃整治电动自行车“入梯上楼”充电违法违规行为;六要压实安全主体责任,齐抓共管,形成管防结合的常态化管理机制。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部门联动、严格规范执法、加强宣传引导、加大督导力度等有力措施,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扎实成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宁惠军出席会议。

编辑丨梁楚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