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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丨老年消费避坑指南:低价游套路多 冤枉钱不能花

“婆婆去旅游花一万元买了两个银碗回来。”在豆瓣ID为“海盐沙茶酱”的网友吐槽了婆婆每次旅游都会买一堆“没用”的东西,跟帖下面其他网友纷纷吐槽了相同的经历,“明明知道假货不值钱,还要承这么多情。”

记者走访了解到,很多年轻人表示家里的长辈出游总花冤枉钱,“我妈是特别理智的人,但是也没办法做到一点冤枉钱不花。”刘小姐回忆起爸妈旅游给自己买的5000元的“塑料”手链,她表示,妈妈已经是“团里花钱最少的了”。

不花钱就得出力,对于精打细算的长辈来说,不购物的“低价团”也并没能让他们真的称心如意,旅行社为了节约成本,会将行程安排得很紧凑。53岁的毛阿姨表示之前花低价跟团三天去北京的情景:“就像赶场子,回家后因脚痛躺了好几天。”

如今,老年人旅行已不是新鲜事,但老年人出游时被套路的事仍时有发生。如何避免旅游套路?买到假货该怎样维权?国庆假期即将到来,天天315栏目联合市消委会推出老年消费避坑指南,本期聚焦老年消费者可能遇到的消费陷阱。

案例 

低价游套路多

“2天1夜全省游”,仅售68元,包含4餐1宿、星级温泉酒店、全程空调旅游大巴、四项特色展览及游览自然风光……70多岁的杨奶奶满心欢喜参加了佛山某旅行社的旅游项目。杨奶奶介绍,该旅游团面向全省报名,报名人数较多,且经常开团,还会带着大家参加珠宝、蜂蜜、厨具和乳胶产品的展览。在珠宝展览上,杨奶奶当场手机扫码付款,以2999元购买了一套销售宣称14K金的“金镶翡翠珠宝套件”,但当杨奶奶拿到实物后,发现珠宝鉴定证书的商品名称标的是“玉髓套件”。随后她将套件送去专业机构检测,经检测其“镶金”成分并非14K金,主要元素为铜。

消委会接诉后,旅行社最终同意为游客办理退货手续,并先行垫付退还货款2999元。

此外,据市消委会提供的案例,低价游的套路也发生在熟人身上。每天在小区公园跳广场舞的王奶奶,就被舞队队长邀请去中山参加广场舞比赛,称无论是否获奖都有参与奖300元,并且自己是中山人,周末由他带队免费做导游,可以带大家在中山游玩。出于对队长的信任,王奶奶一行报名参加。但去到中山后,王奶奶一行只经过了景区,剩下的行程被床上用品、药店、厨具店等购物点占满,队长称自己认识店里的老板,购物可以非常优惠,王奶奶心动之下买了许多东西。回到家后王奶奶和儿子提起该事,儿子起了疑心,上网搜索后发现王奶奶购买的商品实际价格高于市场价,怀疑受到欺诈。

律师说法 

越低价越应谨慎

“羊毛出在羊身上,越低的价钱越应该保持警惕。”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蔺存宝律师分析后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因此,个人在遇到不合理低价游时,应找有关部门积极反映,切实保护自己的消费权益。

蔺律师就上述王奶奶的例子特别提醒,相比于正规的旅行社,选择个人带队的旅游方式存在更大的风险。首先以个人为主体的旅游行程往往不存在经营资质,即未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和监管;此外,个人抵御风险的能力也更弱,而正规的旅行社经济实力会更强,通常会给参与的旅游者购买团体旅游险、旅游保险、人身意外险;再者,在专业度上,个人也无法保证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带队出游。

消委会提醒 

选择正规旅行社

佛山市消委会提醒广大老年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要防范“不合理低价游”背后的陷阱;提高警惕,在出游前应当选择正规的旅行社,提前了解目的地的旅游指导价。

同时,到了旅游地点,购物时也应理性消费,尤其是异地购物可能导致退换货物不便,因此在购物时,要当场验看货物,无法当场确认质量等问题的,应当索要购物发票、保留购物小票,以便将来出现问题可以作为维权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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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佛山日报见习记者余佳欣

编辑丨周师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