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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民政局: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 做实做好社会救助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近年来,佛山市民政局不断创新,通过聚焦特殊群体和体系建设等一系列方式,持续夯实佛山市社会救助整体工作,极大地增强了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精准施救 提升社会救助质效

为了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2015年以来,佛山市各区依托镇(街道)办事大厅、社区便民综合服务中心普遍设立民政社会救助业务窗口,开展“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相关工作,加快困难群众受助进度。

佛山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在实际开展救助工作过程中,受理不及时、重复救助、多头救助、碎片化救助等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各项救助政策整体实施的效果。

为及时打破上述桎梏,2017年底,市民政局启动了佛山市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建设,并于次年正式上线运行。佛山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平台以民政部相关业务规范及数据标准为基础,结合佛山实际情况,实现佛山市社会救助业务的一体化闭环管理。

随着平台的正式运行,通过横向打通多部门数据壁垒的方式,目前民政部门可以更加真实、全面了解受助对象的家庭情况,从而确保救助政策能够精准有效实施。

“我们正在利用这个信息平台,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用共享。”佛山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加强数据资源统筹利用,佛山市不仅可以实现各类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政策的公平实施,还能够鼓励包括“双百”社工在内的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个性化社会服务。

近年来,佛山市持续上调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图为市民政局工作人员探访困难群众,送上物资和慰问金。

提标扩面 织密社会救助网络

从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找思路、找方法、找答案,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社会救助工作的方方面面。

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如何及时让低保、特困群众等困难群众享受发展红利,一直以来是佛山市民政局工作和思考的重点。

“我们每年都在上调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佛山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其中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从2016年的630元/人·月提升至2022年的1180元/人·月,全市特困人员平均供养标准目前已达到2491元/人·月,位居全省第一。

困难群众是社会上最弱势的一群人,救助工作除了“提标”,还要“扩面”,更要“健全”。

对此,佛山市民政局近年来不仅提高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类救助水平,还主动落实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

据统计,截至目前佛山市已累计启动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8次,发放临时价格补助524.66万元,惠及10.46万人次。

同时,为了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佛山市修订出台了《佛山市临时救助办法》,并于今年2月开始实施。新修订的救助办法明确港澳居民可向居住地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加大对受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的外来务工人员的救助,同时进一步降低非户籍人员申请临时救助的门槛,并提高救助标准。

文/佛山日报记者宋世伟

图/市民政局供图

编辑/王琦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