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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公布

记者获悉,为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便于家长和考生了解学校招生情况,市教育局正式公布2023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2023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50428人,其中公办普通高中招生37022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13406人。2023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院校)招生计划24100人,其中公办中职学校招生22834人,民办中职学校招生1266人。佛山市2023年技工院校中考各批次招生7820人,招生计划已于近日公布。

市教育局表示,根据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报名数据,2023年佛山市提供的高中阶段学位数大于参加中考的人数,完全可以满足学生的升学需求。请各位考生、家长结合自身情况及升学意愿,合理填报志愿。根据此前发布的《佛山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确定今年中考生将于5月24日—5月31日网上填报志愿,6月26日—6月28日参加全省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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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中考志愿填报热点(部分)

一、家长如何做好指导子女填报升学志愿工作?

答:初中毕业生阅历较浅,在升学问题上可能尚未形成成熟的看法,填报志愿时,需要得到家长的指导。为此,建议家长们做到:

1.搜集掌握第一手资料,领会招生政策。家长可通过市招生办免费发给每个考生手里的中考报考指南(电子版)、佛山招考网、各学校主页、新闻媒体等方式搜集相关材料,认真阅读,掌握招生政策,明白批(层)次设置的意义和录取原则以指导考生。

2.选择和自己子女知识水平相当的学校。选择录取成绩要求和自己子女知识水平相当的学校是报考成败的关键。家长要客观地评估自己子女的学习水平。不要仅仅以一两次模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而应结合平时的基础全面看待子女的学习成绩,建议适当听取班主任意见。以免估计过高,愿望落空。

3.不搞包办代替。家长指导子女填报志愿,不能划定条条框框,规定他们能报什么,不能报什么,而应该充分听取子女意见,尊重他们的选择。有的家长不与子女商量,代填志愿,造成子女被学校录取而不愿报到或报到后不努力学习的被动局面,不利于子女的成长。

4.注意一些细节。一是我市不安排二次录取(已录的不再投档),考生要认真对待自己所填报志愿,并对结果负责。二是认清同一招生学校不同类型的区别,重点要留意收费标准,民办学校收费标准通常是每年几万元甚至十几万,避免误报。三是跨区就读学生应留意招生学校是否提供住宿,部分招生学校采取走读的方式。四是无需特别记忆4位招生代码,系统中根据鼠标点击学校名称,自动匹配招生代码和名称。

5.留意最新变化。公办和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考生志愿都须通过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第二批录取结束后(7月下旬),未被录取的考生要密切留意市、区教育部门网站公告,达到补录资格线等相关要求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征集志愿。

二、中考志愿的报考资格是怎样的?

答:(一)本市户籍就读本区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按户籍所在区资格报考。本市户籍跨区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选择以学籍或户籍为报考资格,选择在学籍地报名的,享受与学籍所在区户籍生同等报考资格。选择回户籍所在区报名的,不能享受名额分配(指标生)招生政策,其余报考资格与户籍区学生相同。

(二)经区审核、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进城务工和港澳人员随迁子女,可在借读学校报考,与本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

1.具有我市初中学籍满3年的应届毕业生;2.父母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市居住证;3.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

(三)经区审核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借读学校报考,与本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

(四)下列人员限制报考:

在我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普通借读生,原则上只仅允许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公平公正原则下,各区也可安排少量公办普通高中计划招收普通借读生。

非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省一级公办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五年制高职。初中重读生(包括已经毕业和读完初三课程无故不参加毕业考试者,或已读完初三第一学期无故停学半年再返校复读者)不得报考省一级公办普通高中;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结业生不得报考公办普通高中。

名额分配要求必须是具有本市户籍或享有同等报考资格的初中应届考生;具备在同一所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学籍的档案资料。

三、今年中考志愿设置顺序是怎样安排的?

答:今年各类志愿共划分为若干个批次如下,其中每批次内再划分若干个层次,招生部门按志愿设置的顺序,分批次分层次投档录取。在各批次中,提前批、第一批和第三批批次由市统一设定,第二批由各区根据实际设定,每批次内再划分若干个层次。各批次各层次可以填报的志愿个数,详见志愿表。

(一)提前批。包括面向全市招生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市一中等9所学校(包括佛山市第一中学、佛山市第二中学、佛山市第三中学、南海区石门中学、南海区南海中学、顺德区第一中学、顺德区李兆基中学、三水区三水中学和高明区第一中学等9所学校,以下简称“市一中等9所学校”)特长生、其他学校面向全市招生体育和艺术类计划、市中心业余体校和市体育运动学校招生计划。

(二)第一批。包括市一中和8所学校名额分配(指标生)、市一中等9所学校普通生(含剩余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的普通高中普通生和民办高中公费生。

(三)第二批。包括区内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含名额分配、普通生、特长生等)、民办普通高中民办生、职普融通试点专业(具体层次由各区根据实际设置)。

(四)第三批。包括面向全市招生的中高职教育贯通实验班、三二分段中高职衔接、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面向全市招生和面向区内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部省属及外地在我市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将组织普通高中补录,由市统一设定。其中公办普通高中剩余计划面向区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剩余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四、今年中考招生录取批次是怎样进行的?

答:我市2023年中考各批次录取的时间大致如下:2023年7月18日─7月25日,普通高中录取(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7月26日─7月28日,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和补录;7月29日─7月31日,中职学校录取(第三批)。

在各批次中,招生部门将按照志愿批次层次设置的顺序分批次分层次投档录取,概括来讲,就是“结清一批,再启动下一批”。一个批次内所有层次全部投档录取完毕,该批次才算完成,才能进行下一个批次的投档录取工作。以志愿表中的“提前批”和“第一批”的关系为例,只有在位于前面的“提前批”批次完成投档录取任务后,才能开始“第一批”的投档录取任务;第一批内共设有4个层次,也是按照原来设置好的顺序进行投档录取的,先投档“1.市一中名额分配”层次,再投档“2.八所学校名额分配”层次,依此类推,直至最后投档“4.面向全市招生的普通高中普通生(含民办学校公费生)”。

每个考生按其填报的志愿顺序和考试成绩,有且只有一次投档录取机会(含征集志愿补录)。已被志愿表上前一批次(层次)投档录取的考生,就不能参加后面批次(层次)的投档录取。例如,一个考生如果在提前批的第一层次被投档录取了,那么从提前批的第二层次开始,该考生就不再参与后面层次(批次)的投档录取。

同一所高中阶段学校的不同类型计划,可能放在不同批次(层次),并按照批次顺序投档,其公布分数线及录取时间也有所不同,以顺德区第一中学为例,先是在提前批自主招生批次参与投档录取,再在“市一中等9所学校体艺特长生”录取,该提前批整体完成后,再跟随其他第一批学校,逐个层次进行名额分配(指标生)、普通生(含剩余招生计划)的投档录取。又例如佛山市第四中学、南海区桂城中学等学校,在第一批和第二批都有招生计划,先在第一批由市招生办统一投档,再在第二批由区招生办投档。此外,部分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在第三批的第一层、第二层都有招生计划。

五、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普通生录取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继续采用划定各批次(层次)最低录取控制线办法进行,即根据各批次(层次)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以1:1为比例确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并根据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其中,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所录取的学生综合表现评定结果应在B等级(含B等级)以上。具体做法是:

(1)按各批次(层次)招生学校的总计划数,以一定比例划定该批次(层次)录取控制线;

(2)在各批次(层次)录取控制线上,根据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和各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进行投档;

(3)投档时,先投第一志愿,若招生学校计划未满,则投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依此类推;

(4)若招生学校在该批次(层次)的录取控制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以5分为一个分数段,依次降分投档录取;

(5)在投档过程中,若招生学校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分数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找出优先者,即:①先比较是否符合优先录取政策,②再比较综合表现评定等级,优先录取综合表现评定等级高的学生;③比较考试科目总分(不含加分);④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⑤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顺序比较单科成绩,直至找出优先者。

六、什么是名额分配,实施名额分配招生的目的是什么?

答:“名额分配”指的是将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计划名额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也称作“指标生”或“指标到校”)进行招生,是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给予初中学校的招生指标,即在该初中学校内完成一定量的招生任务。在《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广东省教育厅等部门文件中均明确要求,要将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额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我市今年继续安排佛山市优质学校50%的学位名额分配招生。

名额分配政策是国家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缓解择校热,促进社会公平;有利于减轻学生学习压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落实“双减”的政策精神,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成长成才。为学校和学生减负,从原来的全市或区内竞争,变为校内竞争,使各级各类初中学校的学生都有机会进入优质普通高中学习。

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有什么要求?

答:为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我市给予普通高中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其中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选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市、区加强对学校自主招生各环节的监管。要求高中学校严格规范操作,确保公平公正。高中学校要根据自身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制订自主招生方案(含学校招生范围、计划、标准、办法和程序等)。在选拔方式上,根据学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和综合评价等进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方案须提前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招生录取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等须及时向社会公开。

八、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市招生办参照考生中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综合表现评定档案及综合评价结果,予以投档录取。

1.录取学生综合表现评定须达到B等级(含B等级)以上。

2.数理、科技、人文、思政等4个类别共9所招生学校根据有效填报该校自主招生志愿考生中考文化科成绩(不含加分)平均分下调60分,划定该校自主招生最低控制线。体艺和国防军事等2个类别共7所招生学校根据该校招生工作方案,划定该校自主招生最低控制线。符合控制线上考生按学校综合评价结果从高到低录取,若招生学校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综合评价结果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优先者录取;未能达到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参加后续批次录取。

3.未完成自主招生计划自动收回,转为该校普通生计划或体艺类计划在后续批次招生录取。

4.录取结果由自主招生学校予以公布。

九、填报市一中等9所学校名额分配志愿栏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填报“名额分配”志愿栏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①必须是具有本市户籍或与本市户籍享有同等报考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②综合表现评定结果应在B等级(含B等级)以上;③中考成绩达到招生计划批次录取最低资格要求;④具备在同一所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学籍。凡具备以上基本条件的考生,可以根据自己学业水平实际,大胆填报名额分配志愿栏,增加被录取的机会。

十、市一中等9所学校名额分配录取标准的是如何确定的?

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名额分配招收比例要求,市一中等9所学校,每所学校安排50%的普通生计划招收指标生;其中,佛山市第一中学名额分配面向全市招生,其他8所学校面向区内名额分配(简称“8所学校名额分配”)。市招生办按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比例将佛山市第一中学等九所学校名额分配计划分到各初中学校。名额分配设置一定的录取资格要求,各初中符合录取资格要求的考生,按志愿和中考成绩排序录取。市一中等9所学校名额分配没有完成的计划自动收回,并添加到该招生学校的普通生计划中,在“普通生(含剩余招生计划)”批次进行投档录取。

十一、市一中等9所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是怎么产生的?

答:首先,市一中等9所学校在提前批的自主招生、体育艺术特长生有相应的文化科或术科成绩等要求,有可能存在计划未录满的情况。其次,市一中等9所学校名额分配招生,由于各初中学校办学水平存在差异,考生中考成绩、学籍或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达不到最低资格要求,可能会出现部分初中学校无法完成分配到该校的名额分配招生任务。因此,为避免招生计划浪费,剩余招生计划加入普通生计划进行录取。例如,市一中分配3个名额到某初中,投档录取时,将该校所有填报市一中名额分配(指标生)志愿,且尚未被录取的学生,按中考成绩排名取前3名,假设前3名中只有2名考生满足最低录取资格要求,则剩余的1个名额自动收回,转为普通生计划,在“市一中等9所学校普通生(含剩余招生计划)”录取(需填报志愿)。

考生报市一中、石门中学、顺德一中等学校有多次机会:自主招生、体艺特长生、名额分配、普通生(含剩余招生计划)等。

十二、民办普通高中补录是如何安排的?

答:在第二批结束后,市教育局根据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剩余情况,在其核定公布的总招生计划内确定补录计划(计划未完成作废的除外)。市招生办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公布计划,经批准补录的公办民办高中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公办高中面向区内、民办高中面向全市尚未被录取的考生统一征集志愿。第二批结束后仍未被录取的考生,要密切留意市、区教育部门网站公告,在规定时间内上网补报征集志愿。公民办普通高中补录必须在系统征集志愿名单中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继续按五月份所填报的志愿,继续参加第三批学校招生录取。相关工作细则另行通知,时间预计在7月下旬左右。

十三、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是如何确定的?

答:(一)体育特长生。

1.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体育类计划按2023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通知要求执行。

2.市一中等9所学校和佛山市实验学校等6所其他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的计划和方案,考生可在佛山招考网“中考中招”栏目查询,或咨询相关招生学校。考生应报名并参加全市术科考试并达到体育特长生资格线。各招生学校对已达资格线的考生进行专项测试,确定初选入围名单。市招生办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文化考试成绩、术科考试成绩、学校的初选入围名单和招生计划确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

3.市中心业余体校高中班和市体育运动学校。考生须参加校考并入围,市招生办根据考生志愿按合成总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成总分的构成,文化科成绩(含加分)占40%,术科成绩占60%,

4.其它面向区内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

(二)艺术特长生。

1.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艺术类计划按2023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通知要求执行。

2.市一中等9所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的计划和方案,考生在佛山招考网“中考中招”栏目查询,或咨询相关招生学校。考生应报名并参加全市术科考试达到艺术特长生资格线。市招生办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文化考试成绩、术科考试成绩、学校的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确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

3.禅城区实验高中等其他招收艺术特长生学校。根据考生志愿按合成总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成总分的构成,文化科成绩(含加分)占50%,术科成绩占50%,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为全市艺术考生文化科平均分线下调50分,术科分最低控制线使用市艺术特长生资格线。

4.普通高中补录阶段。参照提前批禅城区实验高中等其他面向全市艺术特长生学校办法执行,考生填报志愿时不受艺术特长生资格线限制,录取投档时适度降低文化科总成绩最低控制线和术科成绩最低控制线。

5.其它面向区内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

十四、户籍所在区与学籍所在区不同的考生,报志愿时属于哪个区的考生?

答:中考招生中有面向本区招生的计划,具有本市户籍跨区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在填报志愿时可选择学籍所在区的招生批次学校,或者选择户籍所在区的招生批次学校。例如南海区户籍某考生,在禅城区就读,则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需在系统中选择志愿所属区(二选一,不能兼报),可按户籍地归入南海区,报考南海区面向本区招生学校(不含名额分配);也可按学籍归入禅城区,报考禅城区面向本区招生学校。面向区内招生的名额分配(指标生)计划按“指标到校”原则,归属考生3年初中学籍所在学校。

本市户籍跨区就读的考生无论(二选一)选择归属哪个区,不影响其填报面向全市招生计划,这类计划面向全市五区的学生(含户籍生和政借生)都可以报考。例如,在南海区就读的禅城区户籍学生,提前批有资格报考佛山市第三中学、高明区第一中学等学校的普通生,第一批有资格填报南海区桂城中学、佛山市第四中学、顺德区华侨中学等诸多学校的普通生。

十五、什么是“中高职教育贯通实验班”?

答:经省教育厅批准的“高职学段2年教学安排在中职学校”、“中高职贯通分段培养”、校企“三元融合五年贯通”试点等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志愿表上简称为“面向全市招生的中高职教育贯通实验班”。

实施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目的是为进一步明确市内各所中高职院校办学定位,重点探索发展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加强中高职在培养目标、办学学制、专业内涵、课程体系、教材编写和评价标准等方面的衔接,推进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服务功能。因此,选取与佛山产业对接,行业岗位技术含量较高,专业技能训练周期较长,技能熟练程度要求较高,社会需求比较稳定,适合中高职培养目标相互衔接贯通的专业先行先试。

按招生学校要求,报考中高职教育贯通实验班考生为广东省户籍或外省户籍符合随迁子女政策,外省户籍考生家长应对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的条件,及早准备,妥善办理社保、居住证等手续,以免影响中职阶段学习结束升入高职的转段录取,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转段升学,后果自负。

十六、非佛山市户籍考生异地中考政策是怎样的?

答:我市从2004年开始制定市级有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学相关政策并不断拓宽条件,非本市户籍的政策性借读生与本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市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市具有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从2023年8月31日往前倒推),可与本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

经区招生部门审批的普通借读生,原则上只允许报考自主招生、民办普通高中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各区可根据实际,在公平公正原则下,安排少量公办普通高中计划招收普通借读生(主要分布在面向全市的自主招生批次和第二批面向区内招生批次)。需要提醒的是,异地中考考生或已经升入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非户籍学生及其家长,我市中考招生政策政策性借读生大部分条目并不涉及居住证、社保等要求的,考生若希望在本地参加普通高考,应认真领会广东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的有关规定,对照异地高考政策要求,主动创造条件,及时办理居住证及在佛山参加社保等,以免影响高考报考。

十七、如何读懂往年的录取标准?

答:考生及家长可上佛山招考网查询上年我市中考各批次层次的录取标准。使用时,请注意由于每年中考考生人数、招生计划、批次设置、试题难度等因素的变化,录取标准会有相应的浮动,因此上年的相关分数情况仅供参考,考生和家长还要综合考虑其他多种因素。

关于录取标准的解读,以2022年提前批第一层次佛山市第一中学普通生为例(详见下表),456个招生计划一次投档完成,要求考生第一志愿填报,且总分不低于688分。由于在投档过程中,招生学校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分数相同,688分同分的考生需要按照“同分比较原则”,依次比较:是否符合优先录取、综合表现评价、考试科目总分(不含加分)、语数英三科合计分、语文等项目,直至对比出先后。同时,第一志愿填报且总分高于688分(如690分)的考生则不需要同分比较。

查询网址:http://zsks.edu.foshan.gov.cn/

注:2022年佛山市中考各批次分数线,详见“佛山招考网”的“中考中招”栏目,可按日期查阅2022年7月中下旬的相关通知。也可以关注“佛山招考”微信公众号,在服务菜单中,选择“中考分数线”。

十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的学费方面要注意什么?

答: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类型包括公费生、民办生、民办特长生等,其中除公费生参照公办高中学杂费标准收取或减免外,其他招生类型的收费标准普遍比公办学校高。同时部分民办中职学校收费也比较高。考生及家长必须予以重视,并对自己志愿负责,慎重填报,一经录取,不得退档二次录取。

下表是我市部分民办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的2023年学杂费情况(由学校提供或源自学校网站),以物价部门审批结果为准。

注:排名不分先后,仅供参考。考生家长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学校,此外住宿费、伙食费、校车费、校服等收费项目细节请直接询问学校。

十九、中职学校升学渠道有哪些?

新职业教育法出台以后,强调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同等重要,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职业教育的发展,提倡“职普融通”,推动职业教育跟普通高中教育的融通融合。今年佛山中考鼓励各区探索职普融通试点,相关专业可面向区内试行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从2023年的录取分数线可以发现,个别热门的中职学校的专业录取分数线达到600多分,比部分民办普通高中高出几十分,家长们的选择更加理性。随着中职专业升学和就业吸引力、社会认可程度的提高,未来中职学校生源预期会有比较大的转变,发展前景日益广阔。2023年4月下旬,职教高考“3+证书考试”本科批次院校录取结果放榜,今年,佛山有近300名中职学生通过“3+证书”考试实现自我突破,顺利考上本科院校,同比增加近140人,打破了许多人对中职生考大学只能从大专起步的印象。在中职学生整体升学渠道和政策日益拓宽的支持下,各中职学校也逐步将办学定位从单纯的“以就业为导向”转变为“就业与升学并重”。

目前,中职学校学子进一步深造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升学通道”。

1.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简称“中高职三二分段”, 是指在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选取对应专业,制定中职学段(三年)和高职学段(二年)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方案,分段开展教学活动,五年可获取全日制大专文凭。

2.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五年一贯制,又称“初中起点大专教育”,即初中生连读五年后可以拿到专科文凭。由高职院校直接招收初中毕业生,一般每年3月报名,4月考试。这些学生可以参加当年的中考,如果没有被普通高中录取但达到所报考高职学院的录取条件,则不再参加中职学校的录取。优点是提前锁定大专学历。

3.“3+证书”考试:“非三二分段”的学生可以参加专为中职毕业生升学开设的“3+证书”考试,现在是广东省春季高考的一部分。所有考生必须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俗称“3”),另外在参加考试报名前,还要先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或其他符合要求的证书,包括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或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考核和颁发的技能等级证书。

4.参加夏季高考:中职毕业生与高中毕业生一样也可以参加夏季高考,一些普通高校的某些专业也招收中职学生。学生要先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获取“高中同等学力”,方可参加夏季高考。

5.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一般高职自主招生在“3+证书”录取后开始报名。考生在中职期间考取专业对口技能证书,可参加省内优质公办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提前取得入读机会。

6.技能比赛保送读高职:中职生学生在就读中职期间,参加并获得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经招生院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可按政策免试入读省内优质公办高职院校的相关专业。

7.参加职教高考:职教高考是相对于普通高考的职业教育的专门性高考,它与普通高考具有同等功能,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

二十、填报志愿的纪律要求

中考考生填报志愿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一环,教育部门组织考生按规定流程填报志愿,随后参加中考并按统一规则投档录取,是加强维护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包括外市教育机构的部分学校违反国家和省招生政策,在我市违规“掐尖”招生,提前锁定生源并引导学生放弃填报志愿,严重破坏教育生态,损害广大考生利益。相关放弃填报志愿的考生由于脱离正规的录取体系,存在较大的政策风险,可能存在被片面误导、无法录取本市优质学校、培养管理不到位、无法办理学籍转移,造成“人籍分离”等诸多问题,后续高考往往未能达到预期效果。此外,部分区的学校,对考生进行报考信息封锁,印制仅带有本区学校的计划表,阻拦考生报考外区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计划。为维护教育公平,规范招生秩序,减少违规风险,必须进一步加强志愿服务,保障考生合理填报志愿权益,防范可能存在的隐患。

各区要保障考生自主选择升学权利和知情权,考生原则上不得放弃填报志愿,严禁为追求升学率剥夺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或限制考生报考。坚决抵制市外教育机构在佛山违规招生,严禁教职人员为各类违规行为提供任何便利。严禁以口头承诺、书面签约等方式提前锁定生源。市教育局统一制订志愿填报草表规定格式,各区各学校不得擅自修改,或以印制仅包含本区学校的志愿草表形式误导考生。严禁强迫考生报考本校或某些指定学校的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的法纪责任。

特别提醒考生及家长:尽量在官方权威渠道去了解招生政策,以免被不良或错误的渠道误导,造成损失,一定要警惕所谓的“专家”或“有关系”的“招生骗子”,警惕招生诈骗,发现问题欢迎向各级教育部门举报。

二十一、中考相关概念和名词解读

考生类型: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应届生/往届生、政策性借读生/普通借读生。

计划类型:普通生,公费生/民办生,体育艺术特长生、名额分配、全市招生/区内招生。

招生学校:市一中等9所学校、公办高中/民办高中、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

录取办法:照顾录取、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录取批次、同分比较、公民办同步招生。

考试办法:全科开考、两考合一、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计分科目、综合素质评价。

备注:为便于家长和考生理解,部分表述有所简化,请以正式文件表述为准。

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考生

本市户籍考生:具有佛山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区的学生也是户籍生)

非本市户籍考生:具有佛山市学籍、非本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非本市户籍考生可以进一步细分2类:政策性借读生、普通借读生。

应届生/往届生

应届生:中考当年首次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

往届生:往年曾经参加中考考试,报考当年非首次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考生(复读生也属于往届生)。往届生及高中阶段学校的毕业生、结业生不得报考省一级公办普通高中。

政策性借读生/普通借读生

政策性借读生:非佛山市户籍的考生,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共19类)的,经申请并认定为政策性借读生,可与本市户籍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

普通借读生:经区招生部门审批的普通借读生,原则上只允许报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民办普通高中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各区可根据实际,在公平公正原则下,安排少量公办普通高中计划招收普通借读生。

普通生

指普通高中学校的一般性招生计划,区别于民办生、名额分配、体育艺术特长生等其他类型。

公费生/民办生

公费生指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参照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收费的招生计划。

民办生指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的招生计划。

家长和考生需注意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和民办生的收费差别:公费生收费通常每年几千元左右,民办生收费通常每年几万甚至十几万不等。

此外,部分民办中职学校的收费也非常高,务必谨慎报考。

体育、艺术特长生

指参加市或区统一组织的体育、艺术术科考试,符合当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标准而被招生学校录取的考生,部分学校要求达到特长生资格线,或安排校考加试。

名额分配(指标生)  

“名额分配”指的是将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也称作“指标生”和“指标到校”)进行招生,是国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的重要政策,我市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的50%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对学生而言录取难度有所降低,报考优质高中学位从全市/全区竞争变为校内竞争。

全市招生/区内招生

区别在于招生计划的范围,全市招生指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面向佛山市(含5个区)招收各类符合招生计划的考生;区内招生指区属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具有本区学籍或户籍的学生。具有本市户籍跨区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在填报志愿时可选择学籍所在区的招生批次学校,或者选择户籍所在区的招生批次学校。

市一中等9所学校

包括佛山市第一中学、佛山市第二中学、佛山市第三中学、南海区石门中学、南海区南海中学、顺德区第一中学、顺德区李兆基中学、三水区三水中学和高明区第一中学等9所学校。

公办高中/民办高中

公办高中主要是指由国家机构举办的高中阶段学校,学校资金基本全部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学习费用相对较低,教学设施较为完善。

民办高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的高中阶段学校。

三二分段/中高职贯通

三二分段计划是由我市省重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选取学校符合产业发展需求、办学水平较高的骨干专业与省内高职院校联合实施的人才培养试点项目。学制为5年。学生通过中考录取入读中职学校试点专业,按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单独编班教学,学生3年中职学段学习结束,符合转段考核条件和要求的,转到联合培养高职院校学习2年高职学段课程,毕业后获取联合培养高职院校颁发的高职学历证书。学生在读前三年(中职学段)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后两年(高职学段)按联合培养高职收费标准收费。考生选择三二分段,相比就读民办普通高中后参加普通高考升学,在竞争激烈程度、费用负担、总体学制时间等方面大幅减少,在技能培养和就业择业上具有一定优势。

照顾录取

指符合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照顾录取政策的各类应届毕业生,在原总分的基础上给予加分投档录取或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

自主招生

根据国家和省要求,中考自主招生指普通高中按政策进行自主招生试点,学校单独组织综合评价,招收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的学生。试点学校自主招生方案须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等事项应及时向社会公开。

录取控制线

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普通生录取标准采用划定各批次(层次)录取控制线办法进行,即根据各批次(层次)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以1:1为比例确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并根据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普通高中和部分艺术类招生计划设置录取最低资格线。

录取批次

佛山市中考各类志愿共划分为4个批次,每批次内再划分若干个层次,招生部门将按照志愿批次层次设置的顺序分批次分层次投档录取。概括来讲,就是“结清一批,再启动下一批”。在各批次中,提前批、第一批、第三批和高中补录批次由市统一设定,其他批次由各区根据实际设定。

同分比较原则

在考生总分一致(含加分)的情况下依次比较:①是否符合优先录取政策;②比较综合表现评定等级,优先录取综合表现评定等级高的学生;③比较考试科目总分(不含加分);④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⑤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顺序比较单科成绩,直至找出优先者。

公民办同步招生  

佛山市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按市、区教育局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考生志愿都须通过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填报。

两考合一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学生毕业和高中升学选拔的“两考合一”,一考多用。

全科开考  

按教育部的要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科开考。将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音乐、美术、信息科技等科目全部列入考试科目。

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

指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的实验操作考试,考生参加操作考试成绩折算成相应等级形式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其中优秀为A级,良好为B级,达标为C级,缺考、考试不达标或没有参加过操作考试的为D级。录取成绩与市一中等9所学校挂钩。

计分科目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市在语文、数学、外语以及体育与健康等4个科目的基础上,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和化学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的实验操作考试与录取挂钩,也可视为计分科目。

综合素质评价(综合表现评定)

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定内容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有关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结合我市初中毕业生实际,共包括五个评价模块,即:(1)公民道德素养;⑵学习态度与能力;⑶实践与创新;⑷运动与健康;⑸审美与表现。总评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结果的应用:1.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所录取的学生综合表现评定结果应在B等级以上。2.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在学生学业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初中阶段综合表现评定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文/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邹婷婷

编辑丨朱韵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