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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一村一律师 法律咨询不出村
2008-07-18 09:46来源:佛山日报
三水区成为我市首个全省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体系试点单位
  本报讯 记者段晓宏、李赛男 通讯员彭荣华、何建平报道:土地承包纠纷如何解决?外来工劳资、工伤争议怎样维权……昨日,作为全省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体系试点单位的三水区召开动员会,推行全市首个区、镇、村三级公益法律服务体系。

  今年初,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确定,我市三水区和广州市为我省建立公益法律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单位。三水区司法局局长张仕彬介绍,所谓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就是通过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为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低收入家庭提供优质、高效无偿或低偿的法律服务。其目的是利用公益法律服务的平台,为政府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为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法律帮助;为广大的低收入者提供无偿或低偿的法律援助。

  与以往法律援助体系不同,公益性法律服务体系设立三级法律服务组织,形成不同层次的服务载体,以满足不同层次的法律服务需求。三水区司法局建立公益法律服务指导协调小组,为更好地指导全区公益法律服务工作,以律师为基础成立区司法局公益法律服务团,公益法律服务团指派律师与各镇(街道、经济区)“结对子”,担任法律顾问,与全区所有村委建立法律服务挂钩关系。原则上做到“一村一律师”,对于管辖村民较多,法律事务较多的村委可多配一名律师。挂钩律师对村委的日常法律事务要加强指导和协调,切实负起责任。村民不用出村,就能享受到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提供的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服务。记者在公益法律服务减免收费表注意到,涉及农村集体经济、低收入家庭以及外来工的事项都实行减免。

  三水区司法局还成立了区司法局公益法律服务团,昨日向38名三水区司法局公益法律服务顾问团成员颁发了聘书。

(责任编辑:吴少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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