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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8 月 8 日 星期 | 前一天后一天 | 按日期查找
 

 

B6版:高明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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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乱倒垃圾最高奖励5万元
高明区出台政策鼓励公众举报违法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行为
  本报讯 记者于祥华、麦志华报道:市民投诉举报企业、单位随意倾倒工业垃圾,最高可获奖金5万元!昨日,高明区公布《公众举报违法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行为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鼓励市民参与环保监督。

  高明区此次出台《奖励办法》,“剑指”具有一定隐蔽性、环境安全隐患较大的企业违法处置工业固体垃圾行为。

  根据《奖励办法》,此次纳入有奖举报范围的违法行为具体包括两类:一是向高明区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以及最高水位线以下滩地和岸坡等禁止堆放废弃物地点处置、堆放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二是擅自在该区工厂外处置、堆放工业固体废物,因未采取防治污染环境措施,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

  对上述有效举报的违法行为,高明区环保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有关企业、单位进行从重处罚,并按照处罚金额的30%给予举报人奖金奖励,奖金上限为人民币5万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关于违法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行为的公众有奖举报方案,高明区其实酝酿已久。高明区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区农村面积相对较大,而且山地多,有关职能部门的日常巡查工作不可能覆盖所有区域。因为偷排行为不易被察觉,偏僻的农村和山地成了当地甚至外地一些企业心目中的“天然的免费的垃圾场”。今年上半年,高明区先后查处了两起外来垃圾肆意运往当地偏僻区域倾倒、处理的违法事件。

  此外,区环保局还设立了24小时公众举报热线:88883340,市民还可通过来信、来访、传真等其他有效途径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奖励措施的出台,市民参与环保监督将会更主动”,区环保局一位官员告诉记者。

⊙ 佛山日报社(佛山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