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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8 月 8 日 星期 | 前一天后一天 | 按日期查找
 

 

A3版: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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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稿
  近日,华南快速干线发生“套牌车三碾拦车人逃逸案”。伤者陈俊依然没有脱离生命危险,由于肇事者没有被抓到,巨额的医疗费用成了陈家最大负担。套牌车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怎样才能彻底遏止套牌车等等问题引起公众关注和讨论。

  随着社会上各种车辆的增多,套牌车也越来越多。一些人出于种种目的,制造出仿真度极高的套牌车。不但给车主带来严重困扰,同时,有关部门的查处也相当困难。套牌车由此被认为生性“残忍”,做出许多不法行为和丧失人性的事情。

  套牌车猖狂,除了套牌车主法律意识淡薄、贪图小便宜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即套牌车犯罪成本太低。根据现行法律,查实是套牌车的,如果该车有合法来源,将对违法人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违法行为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500元罚款;如果该车没有合法来源,则依法罚没,并注销驾驶人的驾驶证照。对构成犯罪的,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对于违法所“得”, 套牌车的这种违法成本,实在是轻之又轻。

  轻微的违法成本,自然会使一些不怀好意的人对套牌车驱之若鹜,把套牌车当作省钱、逃避法律惩处,甚至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即使万一被查到了,所受到的处罚也很难达到有效打击套牌车行为的目的。这就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套牌车为什么如此猖狂的原因。

  要真正打击套牌车,提高其违法犯罪的成本应该成为重要手段。从法律法规上加大违法者的违法成本,严惩套牌经营者,这应是解决套牌车的有效办法。因此,对省人大代表张育彪“尽快制定全省打击汽车套牌不法行为的法规”的建议,笔者深表赞同。

  在机动车越来越多的今天,针对套牌车违法行为日益增多的情况,采取种种措施,提高其违法犯罪的成本,当是遏制套牌车泛滥的根本之举。

  □刘念

⊙ 佛山日报社(佛山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