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检察院违规组团出国续: |
| 官员收回扣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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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网合肥8月10日电 原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叶彬因在办理出国培训考察工作期间,大肆捞取“回扣”,日前被合肥市庐阳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2006年11月20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以副检察长徐文艾为团长的公务考察团一行10人在芬兰赫尔辛基机场办理入境手续时,被芬兰边防局官员以该考察团出具的芬兰司法部邀请函系伪造信函为由拒绝入境。11月21日,考察团全体成员由赫尔辛基回国。该考察团及有关责任人存在擅自变更出访路线,增加目的地国家;以公务考察为名公款出国旅游;弄虚作假,对抗组织调查;经办人收受贿赂,审批人员把关不严等违规违纪事实。 2007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委决定给予主要责任人徐文艾撤销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经办人叶彬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考察团其他成员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委作出书面检查。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叶彬在担任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期间,负责全省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组团出国培训考察工作,他与“欧盟中国协会广州办事处”业务员张文娟在办理出国培训考察业务往来中,收受“回扣”。共计收受“回扣”人民币11万余元,为单位业务支付2.23万元,其余9万余元归其个人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