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8月16日 Sunday

关于规范停车场扫码缴费页面广告发布行为的合规提示

各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相关广告活动主体:

为规范全市停车场扫码缴费页面中的商业广告发布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停车场扫码缴费页面广告相关经营行为作出如下合规提示。

一、广告合规要求

(一)广告内容真实

扫码缴费页面发布的商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健康,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宣传内容必须与所推广的商品、服务实际情况完全一致,严禁使用绝对化用语、虚假承诺、夸大宣传、隐性误导等违规表述;严禁发布低俗庸俗、违背公序良俗、不符合网络文明建设要求的广告内容。

(二)广告可识别

互联网广告必须具备显著可识别性,所有商业推广内容应当在页面显著位置清晰标注“广告”字样,字体、配色、位置需醒目清晰,能够让普通消费者直观区分商业广告与官方服务提示、系统通知、操作指引等非商业信息。严禁以伪装弹窗、虚假通知、服务提示等形式变相发布广告,混淆公众认知。

(三)弹窗广告关闭功能规范

以弹窗、浮窗、悬浮窗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必须严格落实“一键关闭”硬性要求,杜绝关闭障碍。严禁出现无关闭标识、关闭按钮模糊隐蔽、需倒计时结束方可关闭、需多次点击才能关闭、关闭后重复弹窗等违规情形;严禁设置虚假关闭按钮、误导性关闭标识,不得以任何技术手段为消费者关闭广告设置障碍,保障消费者一键关闭、自主退出的权利。不得因消费者关闭广告、拒绝浏览广告,变相暂停或终止提供停车缴费服务。

(四)保障核心服务操作畅通

广告布局、展示形式不得干扰、遮挡、覆盖缴费页面核心服务信息与操作区域,包括停车时长、计费时段、应收停车费用、费用明细、优惠抵扣规则、免费离场时长、道闸放行提示、开票入口、客服投诉渠道等关键内容。严禁通过强制跳转、自动下载、关联启动、悬浮遮挡、全屏弹窗等技术手段,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者浏览、点击广告,确保消费者可顺畅、独立完成缴费、下单、退订等全部基础操作。

(五)严禁虚假诱导营销行为

严禁利用各类虚假话术、虚假场景诱导消费者点击、浏览、跳转广告。重点禁止以下违规行为:一是虚假红包、优惠券、积分奖励、免费福利等利益诱导;二是虚假播放、暂停、返回、确认、取消等交互按钮误导设计;三是其他各类欺骗、误导用户点击、浏览广告的营销手段。

(六)严控广告推送频次与时长

合理管控扫码全流程广告推送频次、展示时长。不得在单次扫码缴费中反复、高频弹窗推送广告,不得超长时长展示广告挤占服务操作时间,切实提升公众消费体验。

二、各类市场主体合规义务

(一)停车场经营者作为公共场所管理者,对明知或者应知利用其场所或平台发布违法广告的,应当予以制止。

(二)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确保广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虚假违法广告。

(三)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四)提供收费系统服务的第三方平台企业,应当对平台内发布的广告开展监测排查;发现违法广告的,应采取通知改正、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处置措施,并留存相关记录。

三、监督与投诉渠道

请各相关经营主体认真自查整改,主动平衡商业收益与公共服务属性,规范广告行为,切实提升群众停车出行体验,共同维护规范有序、便民高效的停车市场环境。

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停车场扫码缴费页面广告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欢迎社会公众对违法广告进行监督,如发现违法广告,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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