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发布《佛山市禅城区农村存量宅基地自建房历史遗留问题办证指引》。
《办证指引》提到,为做好2002年8月28日(南庄镇为2003年6月30日)至2025年12月15日期间,存在无手续加、改、翻建行为的历史建成且具有合法有效土地权属来源材料、符合42号文分类处置情形的宅基地自建房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制定本指引。
办理流程分为组级组织初审、村级组织复审、镇(街道)终审三大审核环节。
文、视频 | 记者陈意威
近日,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发布《佛山市禅城区农村存量宅基地自建房历史遗留问题办证指引》。
《办证指引》提到,为做好2002年8月28日(南庄镇为2003年6月30日)至2025年12月15日期间,存在无手续加、改、翻建行为的历史建成且具有合法有效土地权属来源材料、符合42号文分类处置情形的宅基地自建房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制定本指引。
办理流程分为组级组织初审、村级组织复审、镇(街道)终审三大审核环节。
文、视频 | 记者陈意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