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新增装修自住住房提取、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两项提取情形,并明确提取条件、时限和额度。
在装修自住住房提取方面,通知明确,职工及其配偶对佛山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进行装修的,可申请装修自住住房提取。对多套自住住房进行装修或对同一套自住住房进行多次装修的,均只能就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一次。
申请装修自住住房提取的,应当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8年后提出申请,可提取一次。取得日期以不动产权证书上记载的发证日期为准。
可提取额度按照房屋建筑面积乘以装修单价标准1500元/平方米计算,且应当不超过最高可提取额度21万元。同一套住房所有产权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最高可提取额度,两名以上产权人以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的,自行协商分配各自的提取额度。
例如,赵六及其配偶共同购买一套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2018年1月1日签订购房合同,2018年7月1日取得该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上记载的发证日期为2018年7月1日)。据此,二人可在2026年7月1日后(含当日)提出提取申请,可提取额度为100×1500=150000元。
在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方面,通知明确,职工及其配偶支付佛山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可申请支付物业费提取。每个提取年度可提取一次,提取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往前追溯。
提取额度按照房屋建筑面积乘以本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一级标准乘以12个月核定,且应当不超过年最高可提取额度。公积金中心每年适时向社会公布当年度支付物业费提取的最高可提取额度。2026年度(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的年最高可提取额度为4536元。
当前,佛山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一级标准为2.70元/平方米·月。例如,小陈的住房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其可提取的额度为100×2.70×12=3240元。
文字 | 陈意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