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规定今年4月1日起,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记者今日(20日)从三水区教育局获悉,全区有16所学校设有小卖部,目前正在对校内小卖部保留与否等事宜进行综合研判。

期盼对校园周边小卖部加强监管
下课铃响,扔下手中的笔,跑到学校小卖部买零食吃,这是不少学生的日常,也是不少人的“童年回忆”。连日来,“中小学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这一消息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同时也引发广大网友热议。
事实上,对于校内设置小卖部这一问题,规定中提到“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有三水教育界人士就表示,希望教育部门能够明确哪些情况是“一般”,哪些情况是“确有需要设置的”。
记者随机采访多名家长和学生,其中,大多数人理解新规的出发点是为学生健康着想,对学校内不设小卖部“拍手叫好”。同时也有市民认为,对于寄宿制高中学校而言,校内小卖部或超市是刚需,可加强监管力度,理应保留。还有家长表示,平时孩子可以从小卖部购买牛奶、面包等补充营养或加餐,未来校内不设小卖部后,建议食堂能够开设下午茶和夜宵。
“学校周边的小卖部是‘三无’过期食品重灾区。这些小卖部不光卖各种垃圾食品,有的还会卖一些危险玩具。”有学校老师表示,在禁止校内设置小卖部的同时,校园周边的小卖部也亟待加强监管。有家长则建议,相关部门或可出台有关规定,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不得划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

校园小卖部是否关停还在研判
校园内设置小卖部,三水情况如何?三水区教育局统计数据显示,三水幼儿园和公办小学不设小卖部,目前全区共有16所中小学设有小卖部,并均已办理经营许可证,包括公办普通高中3所、公办中职学校2所、公办初中3所,其余大多数是民办学校。其中,公办学校小卖部大多为学校自营,从由区教育局经公开招标确定的固定供应商处进货,其余学校的多承包给个人经营。
三水区华侨中学校设有学生生活服务部,记者走访了解到,该校生活服务部出售的商品大多是牛奶、饼干、方便面、雪糕、饮料,以及牙刷、毛巾等生活日用品。今日中午饭点时间,记者观察发现,不少学生在打饭之余还会到小卖部“帮衬”,其中雪糕、饮料人气最高。
“生活服务部所售食品均是从三水区教育局确定的统一配送定点供应商处采购,每月定期清仓上新,杜绝滞销商品。对于方便面等油炸食品,每日限量对外出售。”三水区华侨中学饭堂负责人劳婉仪告诉记者,学生可持“校园一卡通”到生活服务部消费,但每日花销有金额限制,每日总消费一般不能超过50元。对于在售商品种类及价目表,学校也在小卖部前的公告栏进行了公示。
三水区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对校内小卖部保留与否等事宜进行综合研判。针对新规,区教育局也正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保障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
文|佛山日报记者何艳纯 通讯员陈伊萍、黄志泉
图|佛山日报记者陈浩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