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2日 Saturday

检察院紧急提醒:小心这种“约会强暴药”,已在多地出现!

说到蓝精灵

你想到的可能是动画片里

活泼善良的小可爱

但我们现在所说的“蓝精灵”

一点也不可爱

它是一种新型毒品

危害是第一代毒品的

1000倍!

它,在坊间更被称为“约会强暴药”

假期过后

深圳检察院向社会通报

深圳近期起诉了多宗涉及“蓝精灵”的贩卖毒品案

检方提醒广大市民

一定要小心陌生人的饮料



 “约会强暴药”在黑市流转 
据检方介绍,这种药也被称为“蓝精灵”,用的是一部陪伴许多人度过了美好童年的动画片的名字,其实和动画片没有任何关系,只因为当它含在口中时舌头就会变蓝,又或是泡在酒水或饮料里,会泛起蓝色。


网络图片,图文无关

反倒是很少人,会知道它的学名:氟硝西泮,一种原本在医学上用于手术前镇静及癫痫发作、严重失眠、抑郁等疾病的药物,有催眠、遗忘、镇静、抗焦虑、肌肉松弛和抗惊厥作用,其中催眠和遗忘的作用更显著。

据介绍,服用氟硝西泮这种药物后,人体会产生“顺行性遗忘症”,也就是失去了对近期发生事情的记忆力。

而当氟硝西泮和酒精混合使用时,会产生复杂的化学反应,使人神经兴奋,产生幻觉,并像吸食冰毒等毒品一样,容易使人上瘾、产生强烈的依赖性。

“蓝精灵”其实是一种处方药,当其溶于水时,液体是淡蓝色的,但同类的合成类似物质,有的就是无色无味,溶于水后也不容易被人发现。如果是在酒吧等娱乐场所有人把它放进饮料或酒里,也不容易被察觉,具有更强的伪装性。

正是利用“蓝精灵”会产生“顺行性遗忘症”这一特性,犯罪分子常常将它当做“蒙汗药”,来达到迷奸、性侵犯罪的目的。

虽然氟硝西泮被很多国家认定为非法药物或进行严格管制,如在我国,氟硝西泮被纳入第二类精神药品进行管理,非法销售将涉嫌贩卖毒品罪。但是,在日本等国,仅几块钱的成本就可以买到一板,转手在我国黑市就可以卖到三百元左右甚至更高。


 警惕:深圳已发现多起涉“蓝精灵”案 

据检方通报,去年以来,北京、上海、浙江、江西、福建等全国多个省份,出现了非法贩卖“蓝精灵”的案件。

近期,深圳龙华、盐田等地检察机关,就起诉了多宗涉及“蓝精灵”的贩卖毒品案。

在盐田检察院办理的一宗贩卖毒品“蓝精灵”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明知“蓝精灵”属于违禁品、已被定性为毒品,仍在QQ群上发布广告销售“蓝精灵”。王某某从他人处以300元一板10粒的价格购得“蓝精灵”后,转手便以600元左右的价格售卖给其他人。

办案检察官表示,“蓝精灵”属于新精神活性物质。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第三代毒品”。



此前媒体报道过的彩虹烟、笑气、等

都属于第三代毒品

许多人特别是不少青少年出于好奇

或是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开始接触这种毒品

大量吸食“蓝精灵”等第三代毒品后,会出现偏执、焦虑、恐慌、被害妄想症等反应,严重的会精神错乱,甚至抽搐、休克、脑中风死亡,危害性极大。

原标题:检察院紧急提醒:小心这种“约会强暴药”,已在多地出现!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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