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入口显眼处,每隔几米就贴有一个“禁止吸烟”字样标识。医院大厅、楼道、医院大楼外墙都贴有“禁止吸烟”,而医院外还专门设立了室外吸烟区。
明天是第32个世界无烟日。连日来,记者走访市内多个公共场所发现,市民参与控烟意识较高,吸烟情况比较少见。这得益于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大控烟工作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出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的社会新风尚。与此同时,我市公共场所控烟立法正积极推进中,《佛山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将作为2019年度地方性法规计划建议项目进行讨论。

2019年5月30日,佛山新城一商场内的生活超市的醒目位置张贴着禁止吸烟的标识牌。/佛山日报记者王澍摄
现状:公共场所控烟,市民比较自觉
前日中午,记者来到佛山汽车站,还没进入售票大厅内,一个显眼的禁烟标志便引入眼帘。
“现在吸烟的人越来越少,控烟效果正在显现。”佛山汽车站负责人黄先生表示,站内除了张贴标识外,还组织安保人员流动巡查,发现有乘客在控烟区域内吸烟会予以制止,因此站内吸烟的情况基本杜绝了。此外,地铁广佛线各个站点也在站台等位置贴有明显禁烟标识,在走访期间也未发现有市民在站内吸烟情况。
除了客运站、地铁站较好执行了公共场所控烟外,市内多个医院也在积极引导市民在公共场所不吸烟。
前日下午2时许,市一医院一楼挂号窗口前,有市民在排队。带着孩子来看儿科的任达平提起医院内控烟举措,表示十分支持。“大家都是身体不舒服才来医院看病,如果医院内有人吸烟,烟味可能会让咳嗽的患者更加不舒服。”任达平认为,医院内不能吸烟已成共识。
记者在医院内观察了15分钟,大厅里虽然人来人往,但没看到有人吸烟,地上也未发现烟头。此时,陪伴妻子前来医院看病的陈先生走到医院大门外面的区域,才掏出香烟点燃。陈先生坦陈,公共场所不能抽烟,自己也会自觉遵守。
在市民普遍印象中,商场内控烟并非易事。在位于禅城区锦华路东方广场一家饮料店内,市民彭越告诉记者,有十余年烟龄,但看到越来越多的禁烟标志,他也逐渐意识到吸烟带来的危害。“年纪大了,咳嗽越来越多,我也打算逐步戒烟。”彭越说。对于商场控烟,物管方世纪东方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专门组织了安保队伍在场内进行流动巡逻,对不文明吸烟现象及时制止。
析因:加大控烟力度,提高参与意识
实际上,市一医院早在2011年被授予“全国无烟医院”称号。具体做法上,市一医院在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同时设立了人性化吸烟区,并在合适地点明确引导标识。为了更好控烟,医院的离退休人员还自发组成了控烟义务巡视队,每周三次对全院控烟情况进行巡查。此外,由门诊志愿者、保卫科、华车公司、保洁员组成的控烟义务督导员队伍,还在病房、走廊、办公区域、生活区域和公用厕所等范围进行巡查。通过种种举措,市一医院有效实现了“消烟”。

2019年5月30日,佛山新城一商场内,一位年轻人坐在禁止吸烟的标识牌下。/佛山日报记者王澍摄
市一医院的例子,是我市近年加大控烟工作力度的缩影。自2014年起,佛山积极开展广东省无烟单位创建工作,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成功创建省无烟单位1509家。同时,我市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戒烟门诊服务和戒烟“医者先行”活动,带头做戒烟表率,目前,全市共有13家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戒烟门诊为省戒烟门诊项目点,近两年来共服务患者2161人次。
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创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契机,佛山进一步加大控烟工作力度,将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纳入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重要考核指标。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也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监督检查。据近年来的检查发现,我市大部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都建立了控烟管理制度,在醒目位置基本设置了禁止吸烟标志,大多数从业人员能认识到吸烟的害处并自觉遵守控烟制度。
此外,佛山每年还组织开展“健康佛山”戒烟大赛、戒烟大赛培训班以及“世界无烟日”宣传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吸烟的危害和戒烟的意义得到有效传播,也让市民了解到烟草危害和戒烟方法等内容,有效提高了社会对控烟知识的知晓率以及参与控烟的意识。
进展:我市公共场所控烟立法正积极推进
尽管社会参与控烟的意识在提高,但我市公共场所室内禁烟工作仍存在欠缺禁烟法律法规、相关要求难以起到震慑作用、执法难、烟民戒烟难、一些公共场所室内禁烟工作流于形式等难点。
当下,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有哪些法律依据呢?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明确,城市市区室内公共场所和室内公共办公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要规范设置吸烟区;个人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禁止吸烟场所不设置任何与吸烟有关的器具,并对吸烟者进行劝阻。我市卫生监督部门则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加强对室内微小气候的管理。其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这些法律法规和要求,为我市开展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虽明确公共场所室内禁烟,但无相应的罚则,没有起到震慑作用,难于对在公共场所室内吸烟者进行处罚。”市爱卫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相关条例、细则并未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证券交易所、银行营业厅等公共场所纳入控禁烟监管范围,卫健部门缺乏相应的依据进行依法监督。
佛山在2015年依法获得适度的地方立法权,而禁止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属于我市立法权限范围。佛山正紧抓“健康城镇”建设的有利契机,积极推进我市公共场所控烟立法。而且,《佛山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在去年纳入了佛山市2019年度地方性法规计划建议项目进行讨论。
市爱卫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继续开展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室内控烟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以及公共场所室内控烟执法能力现状研究,力促加快推进控烟立法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公共场所室内控烟工作的卫生监督管理力度,以便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栏、媒体等手段,加大公共场所控烟宣传工作,使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积极参与控烟工作,自觉做到不吸烟或少吸烟。
文/佛山日报记者岑雪莹、谈飞洋、宋世伟、林嘉慧 通讯员李永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