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1条牛仔裤中侵权18个商标!佛山这个公司被判罚8万元

佛山日报讯记者周龙凤 通讯员罗倩琳报道:佛山一公司擅自销售假冒的品牌牛仔裤,每条牛仔裤中有多达18个侵权商标。今日(24日),记者从禅城法院获悉,该公司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判赔8万元。

原告利惠公司诉称,其名下的“LEVI' S”品牌在国内外均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据其调查得知,佛山某服装公司在从事生产服装的经营活动时,存在销售侵犯利惠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牛仔裤行为。

2017年4月14日,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该服装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查明该服装公司自2017年4月起擅自加工带有利惠公司注册商标的牛仔裤,每条牛仔裤中有多达18个侵权商标,经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该公司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利惠公司认为,该服装公司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利惠公司许可而擅自使用生产及销售涉案商标标识的被控侵权产品,单个商品侵权商标数量巨大,且不惜模仿国家注册商标标示,情节及其恶劣。故请求该院判决该服装公司以及欧某立即销毁带有利惠公司商标的全部侵权商品库存;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律师费5000元以及调查取证及差旅费费用等合理开支共计1万元。

庭审中,佛山某服装有限公司以及法定代表人欧某未到庭答辩,亦未提供证据材料。

禅城法院经审理查明,案涉注册商标均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的注册商标,均在注册有效期内,利惠公司对注册商标享有专有使用权。结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现场照片及行政处罚决定中查明的相关事实,被诉侵权商品上所使用的注册商标构成商标相同或近似,故服装公司生产案涉侵权商品的行为侵犯利惠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关于该案的赔偿数额,案中因利惠公司提供的证据难以明确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损失,亦无商标许可使用费予以参考,禅城法院综合考虑案中利惠公司注册商标的知名度、服装公司的主观过错、侵权行为的性质等因素,最终判决被告顺德区某服装公司赔偿利惠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8万元,欧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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