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山日报讯 记者谈飞洋、宋世伟报道:今年5月,南海九江沙头一名男子营救起落水的妻子后,自己却因力竭而溺水身亡。对此,佛山市水利局提醒,溺水救援一定要确保自身安全,量力而为,并注意“岸上优于下水、器具优于徒手、团队优于个人”等三个救援原则。
上述事件中,这对夫妻因琐事在桥上发生争执,妻子恼怒之下跳入河中,丈夫随即下水营救,将妻子托举到岸边后,自己却因力气用尽而被河水卷走。蓝天救援队花了3个多小时才搜寻成功并将其打捞上岸。对此,市水利局有关负责人提醒,江河湖库水况复杂,水流湍急,一旦遇到他人遇溺,要保持冷静,不要贸然下水施救,谨记溺水施救的“三个原则”量力而行。
受过专门训练的人下水营救溺水者的成功率会更高,因此,“岸上优于下水”是指未经训练者最好不要下水救人,最好在岸上设法施救,否则,下水后极易被落水者紧抓不放,导致双方手忙脚乱而引发悲剧。
“器具优于徒手”是指迅速将救生圈、木板等漂浮物抛给溺水者,使其脱离危险,或在保障自己安全的前提下,将绳子、竹竿的一头递给溺水者,牵拉另一头协助其上岸。如果身边没有救生设备,必须先在自身腰上捆绑一根绳子和漂浮物后才能下水救人。
“团队优于个人”是指救援者不要逞能,应召集更多人采取合适的救人方案,“但是,多人手拉手的‘人链’式救人不可取,一旦有人没站稳就极容易造成更多人落水,引发连锁式群体溺水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