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山日报讯 记者谈飞洋报道:见义勇为的精神固然可贵,但在溺亡事故中,超过一半以上是救人者。佛山市水利局提醒,青少年要增强危机状态下的自我保护意识,发现有人溺水应立即呼救寻求大人的帮助,并拨打报警电话,千万不能贸然下水救人。
该局负责人表示,下水救人风险高,连大人下水救人都有可能出现危险,何况是体力和水性都不及大人的青少年。同时,救援溺水者须采取讲究技能和方法的“智救”,因为下水救人不仅需要水性非常好、身体强壮,还要应对溺水现场各种复杂的问题,如果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和丰富的救援经验,盲目施救风险很大,“有时不仅救不了别人,还会搭上自己的性命”。
据悉,日前,高明区一名13岁的小孩在父亲的带领下到灵龟公园野泳,因水流湍急被江水冲走,幸好热心群众将其救起,避免了惨剧的发生。对此,该负责人表示,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因此,家长应履行监护人职责,以身作则,不带孩子去危险水域游玩、野泳。
市水利局提醒,为了提高孩子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溺水意外事故的发生,家长要加强孩子外出游玩的管理,做到“四知”,即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经常对孩子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要求孩子做到“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等大人陪同下游泳;不准到江河湖库及山塘等自然水域游泳戏水;不擅自下水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