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2日 Saturday

南海男子邮寄象牙回国被刑拘!旅游购物小心这些陷阱

南海九江的李某春节前到东南亚某国旅游。期间,李某对导游说,想买些纪念品。

纪念品,当然是要特别点~作为当地人的导游心领神会,掏出手机,向李某展示了各种特产,其中一些动物骨制品成功引起了李某兴趣。

李某精挑细选,在导游的手机里看中了一个疑似象牙的制品,他心动不已。

但他清楚购买象牙是犯罪行为。

这时导游又提供了重要信息:可以用快递方式寄回国。用快递寄回去?避免了海关检查,也不算自己随身携带,法律关系撇清清,李某心里美滋滋。

李某便与导游完成交易,随后选择以快递的方式寄回国,以为可以规避法律责任。

时间很快到了5月份,佛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根据情报信息,掌握到李某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遂向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九江派出所移送线索。接线后,九江派出所立即立案侦查,民警到李某家进行检查,在其家中搜到一只疑似象牙制品。

没错,就是李某在东南亚购买,走快递寄回来的那只。

经鉴定,涉案象牙制品重量为256克,象牙为现代象象牙,价值人民币1万余元。

据李某交代,自己爱好收藏,经导游介绍一时心动,以为通过快递的方式寄回国就不算本人购买携带,并无违法。针对这一情况,警方向李某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使其意识到已经触犯了法律。

目前,李某因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1条规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物以稀为贵”是众所周知的道理,广大市民在境外旅游时想购买珍贵的纪念品也是人之常情。但是大家购买纪念品时切记“理性消费”,不要心存侥幸,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以免被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来源佛山+客户端,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