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广州中心六区临时停车费要变!快来选方案

广州市发改委近日发布公告,为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形成机制,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广州市发改委起草了《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中心六区的重点区域是指在医院、政务(办证)中心、大型商场、批发市场以及重点经济商圈等车辆临时停放需求大且要求泊位使用周转快的场所周边半径200米范围内的城市道路路段。

两套收费方案供选择

收费时段:

工作日每日上午7:30:00(非工作日为10:00:00)至次日上午7:29:59(非工作日为次日上午9:59:59)。为体现《条例》第八条关于“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要求,结合交通拥堵情况、市民出行习惯等因素,并参考其他城市做法。 

计费周期内的收费时段为:工作日:7:30-21:30;非工作日:10:00-21:30。其它时段不收费。

收费路段:

全天准停临时泊位在收费时段内收取使用费,夜间准停路段和临停快走区域不收取使用费。

午间,紫山大街原有临停泊位停满了私家车。

方案一

停车时长首小时收费较低,1-3小时适中,3小时以上收费较高,引导车辆短时停放,提高泊位周转率。

方案二

停车时长首小时收费适中,1-3小时较高,3小时以上收费进一步提高,各阶梯之间增幅较为平缓,保障不同区域不同时长刚性停车需求。

焦点问题回应

1、新收费方案何时公布、实施?

发改委表示,按照规定,方案在公开征求公众意见15个工作日后,发改委将汇总分析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对方案进一步修改后,报市政府审定。方案具体实施时间,以市政府审定为准。

2、为什么此次调价暂只计划进行公开征求意见,不进行听证?

广州市发改委表示,按照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要求,泊位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收费管理相关工作。按照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规定,听证会并非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制定和调整的必经程序,发改委也通过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声音。而且广东省听证目录,重大决策听证目录里面均没有泊位收费这个项目。

3、按照征求意见的成本测算和两套方案收入总额测算,五年成本约3.39亿元,五年总收入分别约为7.22亿元和8.6亿元,利润率超过100%。新收费方案为何设置如此高的收费标准呢?

对此发改委回应称:成本只是制定收费标准的一个因素,但更重要的还要考虑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优化配置社会公共资源,引导市民绿色出行,合理短时使用道路泊位,避免长时间堵塞。而且泊位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无论收费高低均需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会形成企业或个人私利。

中心六区共设全天准停泊位4913个

据介绍,目前,广州市交通管理部门已于2018年9月27日发布了《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设置规划(2018年版)》(以下简称《泊位规划》,对广州市中心六区(指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和黄埔区六个行政区域)涉及的泊位路段和泊位数量重新进行了调整。

紫山大街尽管不少停车泊位已经取消,地面白线被擦除。

规划设置全天准停泊位路段158条,夜间准停路段(即只设置可停放车辆的路段区域,不设置具体泊位)68条,临停快走区域47个。

其中,158条全天准停泊位路段(含14条试点部分充电桩泊位路段),泊位4913个。按一条全天准停泊位路段至少配置一个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泊位标准,在158条路段设置181个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泊位;68条夜间准停路段,约可临时停放2278辆车。

全天准停泊位路段和夜间准停路段合计226条,其中,重点区域路段有52条,非重点区域路段174条。此外,还在有学校、医院等场所路段,设置47个临停快走区域,约可临时停放193辆车。

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设置规划情况

1.越秀区

(1)全天准停泊位路段101条,泊位2836个。

(2)夜间准停路段20条,约可临时停放486辆车。

(3)101条全天准停泊位路段设置111个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泊位。

(4)设置26条临停快走路段,约可临时停放97辆车。

(5)121条路段中,有28条重点区域路段、93条非重点区域路段。

(6)在7条路段试点设置部分充电桩泊位。

2.海珠区

(1)全天准停泊位路段37条,泊位1521个。

(2)夜间准停路段13条,约可临时停放815辆车。

(3)在37条全天准停泊位路段设置46个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泊位。

(4)设置8个临停快走区域,约可临时停放40辆车。

(5)50条路段中,有8条重点区域路段、42条非重点区域路段。

(6)在6条路段试点设置部分充电桩泊位。

3.荔湾区

(1)全天准停泊位路段19条,泊位535个。

(2)夜间准停路段15条,约可临时停放240辆车。

(3)在19条全天准停泊位路段设置23个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泊位。

(4)设置8个临停快走区域,约可临时停放31辆车。

(5)34条路段中,有10条重点区域路段、24条非重点区域路段。

(6)未试点设置充电桩泊位。

4.天河区

(1)未规划设置全天准停泊位路段。

(2)夜间准停路段15条,约可临时停放470辆车。

(3)未设置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泊位。

(4)设置2个临停快走区域,约可临时停放9辆车。

(5)15条路段中,有4条重点区域路段、11条非重点区域路段。

(6)未试点设置充电桩泊位。

5.白云区

(1)全天准停泊位路段1条,泊位21个。

(2)夜间准停路段2条,约可临时停放184辆车。

(3)在1条全天准停泊位路段设置1个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泊位。

(4)设置2个临停快走区域,约可临时停放13辆车。

(5)3条路段中,有1条重点区域路段、2条非重点区域路段。

(6)在1条路段试点设置部分充电桩泊位。

6.黄埔区

(1)未规划设置全天准停泊位路段。

(2)夜间准停路段3条,约可临时停放83辆车。

(3)未设置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泊位。

(4)设置1个临停快走区域,约可临时停放3辆车。

(5)3条路段中,有1条重点区域路段、2条非重点区域路段。

(6)未试点设置充电桩泊位。

想提出建议的街坊,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广州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

邮寄: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府前路1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邮编:510030)

传真:020-83125911

电子邮箱:sfgwjgc@gz.gov.cn

原标题丨广州中心六区临时停车费要变!快来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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