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今年起广东地级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

各位街坊,广东省的垃圾分类要来了!日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了《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正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2019年起,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广州市、深圳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珠三角其他地级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不同于上海等城市,广东的城市生活垃圾拟分为四类,即按照“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



今年起,省地级以上城市启动生活垃圾分类


具体工作目标:


2019年起,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到2020年,广州市、深圳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珠三角其他地级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设区城市至少有1个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不设区城市至少有1个街道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粤东粤西粤北地级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到2022年,珠三角其他设区城市至少有2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不设区城市至少有2个街道建成生活垃圾示范片区;粤东粤西粤北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到2025年,全省地级以上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拟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


  • 住宅小区、街巷等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

  • 单位自行管理的,由自管单位负责;

  • 没有物业管理或者单位自行管理的,由居民委员会负责。

  • 单位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由本单位负责。

  • 市政道路、园林景区、交通枢纽、文化体育、商业娱乐等公共场所和公共建筑,由所有权人或者其他实际管理人负责。

  • 其他场所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明年城市餐饮垃圾基本实现应收尽收

《征求意见稿》要求加快分类体系建设:


1、建设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体系。采取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方式,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开投放,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社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



2、建设科学合理的分类收集体系。要科学合理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做到标志规范、分布合理、数量满足、环境友好,鼓励使用智能收集设备。到2020年,各市建立有害垃圾回收处置体系网络,城市餐饮垃圾基本实现应收尽收。



3、建设完善匹配的分类运输体系。配备满足垃圾分类运输、密封性好、标志明显的专用收运车辆,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转运系统。



4、建设能力充足的分类处理体系。2019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至少建成一个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示范项目;2020年,各市完成近期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


5、建设规范专业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广东垃圾分类拟分为四类



根据《征求意见稿》,广东的城市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



可回收物:适宜回收和循环再利用的物品,如纸制品、塑料制品、玻璃制品、纺织品和金属等。



易腐垃圾:餐饮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和废弃的蔬菜、瓜果、花木等。



有害垃圾: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如废弃的充电电池、纽扣电池、灯管、医药用品、杀虫剂、油漆、日用化学品、水银产品以及废弃的农药、化肥残余及包装物等。



其他垃圾:前三项以外的生活垃圾,如惰性垃圾,不可降解的一次性用品、普通无汞电池、烟蒂、纸巾、家庭装修废弃物、废弃家具等。

征求意见时间



2019年8月15日-2019年8月29日。

提交意见方式

1、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jst1008@163.com。

2、书面信函:请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4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收,邮编:510045。

(邮件标题及信封请注明“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原标题:今年起广东地级以上城市启动生活垃圾分类

本文来源佛山+客户端,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