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创建模范机关 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转型变革期,随着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化,社会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社会矛盾多发高发,司法工作面临纠纷主题多元化、利益诉求复杂化、纠纷类型多样化等特点,而这些问题在佛山这样的改革开放先锋城市愈加凸显。

如何通过审判妥善处理社会多元化诉求?如何让司法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作为全市司法机关,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主责主业,积极创建模范司法机关,为全市全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争当全省地级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提供司法保障。

2018年11月6日,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全国10个省(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佛山市检察院、禅城区委区政府、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等部门领导了解社区矫正融合社会综合治理云平台的运行情况。

市检察院:
创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检察机关

聚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市检察院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以来,立足检察职能,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着力创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检察机关。
去年,市检察院出台了《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0年)》,推动党组织在基层的全覆盖,扭转了部分党员干警“重检察、轻党建”的苗头倾向。同年,为激发内设机构的能动作用,市检察院提出“一业务一品牌”工作计划,并将2018年定为“品牌初创年”。
将基层组织建设三年提升行动与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一体设计,统筹推进,同时牢牢把握“一业务一品牌”这个工作抓手,市检察院的模范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据了解,当前市检察院14个部门形成了定位精准、业务错位的特色品牌工作,包括“智慧佛检”“五硬公诉人”“文明接访室”“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警务先锋”等内容,品牌创建工作,让市检察院对内提升业务,对外服务民生有了新着力点。由机关第三党支部推进的“诉讼式审查逮捕”改革试点工作、第五党支部探索的“区块链+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平台均获最高检和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并荣立集体二等功。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谈起源自浙江省诸暨市的“枫桥经验”,人们最耳熟能详的莫过于这三句话。结合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市检察院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立足12309一站式检察服务平台,引入第三方力量,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促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省委政法委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的2018年度全省群众安全感和政法工作满意度调查中,我市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排名全省第二。
市中级人民法院:
探索服务重点工作的特色做法

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向党建要战斗力”的工作思路,持续深入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探索服务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的特色做法。
为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破产案件118件,94家产能落后企业依法退出市场,与市工商、税务等5家单位签订协议,着力破解破产程序中“僵尸企业”注销、企业信用修复等难题。
随着大湾区建设步伐的加快,市中级人民法院又试点推行涉港澳商事诉讼程序简化、港澳籍调解员机制等多项改革,并在全省率先制定涉外审判绩效考核办法,涉及“一带一路”沿线8个国家,为佛山抢抓湾区机遇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坚持党建引领,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创造了多个“全省第一”“全省首批”。去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建成标准化诉讼服务中心,建立集约化、智能化、多元化、标准化诉讼服务体系,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被评为全省首批5家诉讼服务示范窗口之一。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建立全省首家试点“法院+工会”诉调对接中心,调处劳动纠纷3410件,获得舆论高度关注。
审判工作水平提升,人民群众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投出“满意票”。今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获得了第五届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文/佛山日报记者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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