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26日获悉,《佛山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办法》(下称《办法》)已正式印发,将加大旅游产业扶持资金投入,撬动全域旅游发展。目前,高明区正逐步构建产旅共融发展局面。

高明美的鹭湖水世界吸引了众多游客前来游玩,体验夏日清凉/资料图,佛山日报记者吕润致摄
《办法》鼓励扶持涉及旅游企业、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工业旅游、新兴旅游业项目发展,以及鼓励各旅游行业引进人才、创新营销方式等方面。具体而言,对新增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旅游景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对新增三星级以上旅游饭店、全国“百强旅行社”、广东省“百强旅行社”,一次性扶持资金达到10万元~30万元不等。
值得关注是,该《办法》还鼓励乡村旅游、民宿发展。鼓励发展乡村旅游方面,对古村落活化升级后旅游基础设施达到4A级(含4A级)景区以上标准的,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每个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在鼓励民宿发展方面,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和程序,获得“民宿经营”证照并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民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52 号)要求的民宿户,每间房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此外,在民宿经营突出本土文化特色、创新宣传方式、打造民宿特色村(片)等方面均设置相应的鼓励扶持资金。
佛山拥有丰富的人文历史、自然景观资源,发展全域旅游基础优良。对高明而言,其在佛山五区中生态优势明显,并坐拥“六山一水三分田”大地园林景观,两年间围绕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培育四季旅游产品,推出美丽乡村之旅等精品旅游路线,发展房车营地、玻璃桥、新民宿等旅游新业态,形成了“生态+品牌+融合+公共”的发展思路,实现产旅共融。
在重点景区项目方面,“旅游+工业”项目海天娅米的阳光城堡,已完成创国家4A 旅游景区进入市复评,同时全区共有12个在建重点旅游项目,总投资达121亿元。另一方面,高明还发挥重点融合项目带动作用,逐步呈现“农旅提升、文旅做大、工旅做强、体旅做旺”的产业融合局面,统筹全域旅游和美丽乡村建设,建设岭南新民宿,推动高明乡村“美丽资源”转化为“美丽经济”。
高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高明将推进“生态+品牌”驱动型全域旅游样板建设,重点搭建“一龙头两核心三组团”的旅游空间发展架构。同时,完善A级景区体系,打造“品位高明”旅游品牌,年内打造4个乡村文旅融合示范点,引导建设一批在珠三角地区具有影响力的精品民宿。
文/佛山日报记者何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