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2日 Saturday

知规矩明底线,村干部齐学监察法

29日,顺德全区农村基层监察对象学习监察法首场培训走进龙江,该镇村(社区)“两委”、股份社理事会等800多名农村基层监察对象参加学习。

非党员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是否属于监察对象?违反监察法,适用何种处置方式?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触犯了什么法律规定?监察法实施以来,一些基层村干部对于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并不清晰。

针对这种情况,顺德区纪委监委举办全区农村基层监察对象学习监察法培训班,将组织全区205个村(社区)“两委”干部、股份社理事长、村民小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财务监督小组组长、村居行政服务站站长等11000多名基层干部参加培训。

当天上午,首场培训班在龙江镇仙塘文化活动中心举行。与会人员观看《除苛治乱振兴乡村》视频后,顺德区监察委员会委员李绍荣作专题辅导讲座,他结合顺德实际,从不同角度阐明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实施带来的新变化和新成效。

李绍荣表示,此次培训是向广大的村居干部表明他们也是《监察法》的监督对象,监督实行“全覆盖”,推进反腐“零容忍”,广大村干部要依法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秉公用权,为老百姓谋取利益。

“通过参加学习培训,提醒了我们村基层干部不忘初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正确行使公共权力为人民服务,为顺德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参加此次培训的龙山社区党委书记温家广说。

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首场培训班之后,顺德将在全区各镇街陆续举办农村基层监察对象学习监察法培训班,实现全区农村监察对象全覆盖,着重加大监察法宣传教育力度。

文 | 佛山日报 记者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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