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通报称,龙江中学体育馆工程因迟迟未兑现信任审批承诺,依据相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
据介绍,龙江中学体育馆工程的建设单位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中学,施工单位为惠州市东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6月26日,该工程向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申请信任审批后补部分材料的方式 ,申领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承诺相关材料在限定时间内补充完整。
经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核查,应由施工单位惠州市东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账户存储保证金的银行凭证”仍未能提供,施工单位亦未能按《佛山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差异化缴存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提供工人工资支付保函(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函)进行替换备案。对此,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对施工单位惠州市东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能兑现信任审批承诺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
今后,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将加强对信任审批工程的事后监管,对于发生不兑现信任审批承诺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责任单位,禁止其2年内的信任审批申请。
文|佛山日报记者朱朝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