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阮凤娟、见习记者李云政报道:《佛山市促进专利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简称《资助办法》)《佛山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近日下发。11日,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举行知识产权有关资助政策宣讲会,向来自各区、镇知识产权负责人及企事业代表约400人宣讲最新政策条文,为企业及个人送上“大礼包”。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专利资助及知识产权资金申报进行政策宣讲和解读。
《资助办法》资助的类别包括:发明专利资助、专利保护资助、促进创新主体专利工作资助、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工作资助、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资助、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资助六大类。
佛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促进科科长赖志军介绍,相较于以往政策,该资助办法重点扶持高价值专利,重视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除了重点保障有效发明专利外,还重点支持引进和培育高层次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服务佛山企业知识产权发展,助推佛山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在促进创新主体专利工作资助方面,《资助办法》提出,对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经营的企业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的,分别资助50万元和30万元;对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或个人获得国家专利(含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项目,分别资助50万元、30万元、20万元。
《资助办法》对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方面的资助力度也很大。对进行专利转让和专利实施许可的买方按实际成交金额的5%给予资助,同一单位或个人同一年度获得该项资助不超过100万元。
专利资助申报时间为10月11日至10月30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登陆“佛山扶持通”网站申报。同一年度同一单位或个人获得《资助办法》各类资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而《管理办法》的下发则是为了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扶持对象为佛山市内企业和已备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的合作机构。
赖志军透露,截至目前,佛山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池规模约1亿元,全市超250家企业进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企业库,共扶持216个项目,融资金额为12.60亿元,每个企业平均获得约600万元的融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