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在超市买到过期食品?三水市监快速响应,这样维权妥妥的!

佛山日报讯 记者吴昱萱 通讯员林立芳报道: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中,因种种原因而购买到过期食品的事情偶有发生。近日,市民刘小姐反映,她在三水一家超市内买到了过期食品,并第一时间联系相关部门进行维权。

不久前,市民刘小姐拨打12345热线,反映在乐平工业园一家超市购买了山楂片,吃后发现是过期了 4 个月的食品,第二天一早便出现拉肚子等情况,希望有关部门处理,要求商家赔偿。

接到投诉后,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马上通知乐平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前往市民投诉的超市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超市货架上暂未发现有过期食品,超市负责人表示可能因送货员一时疏忽导致消费者购买到过期食品。

随后,执法人员致电消费者刘小姐,详细告知现场检查情况,刘小姐也表示所购食品仅有极少量过期,但仍希望得到相应赔偿。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出面调解,超市负责人表示愿意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并向消费者刘小姐表示歉意,取得了刘小姐的谅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成功调解。一星期后,投诉人刘小姐在 12345 投诉举报系统提交了表扬工单,对三水市监部门的快速响应以及处理成效表示赞赏。

近年来,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正在不断加强。今年以来,区市监局共通过各种途径接收咨询、投诉和举报4687件,其中,咨询703件,投诉3187件,举报797件,办结率100%。

区市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场上的食品五花八门,许多是通过各种途径从异地运来本地销售的,各个环节都要密切监管到,有了问题如何查证如何处理,需要第一时间做到合法合理。“我们鼓励消费者有维权意识,这对经营者来说也是一个制约。现在消费者知法懂法的渠道也多了,维权意识在不断上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强了,经营者就必须提高质量提高服务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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