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日起
地铁里吃东西、手机声音外放等行为
将登上“乘客行为黑名单”!
其中,7类约束性行为中包括了“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
①拦截列车,在列车车门或站台门提示警铃鸣响时强行上下列车,车门或站台门关闭后扒门;
②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和开关装置,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③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乘车;
④攀爬或者跨越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等,擅自进入驾驶室、轨道、隧道或者其他有警示标志的区域;
⑤向轨道交通线路、列车以及其他设施投掷物品;
⑥损坏车辆、站台门、自动售检票等设备,干扰通信信号、视频监控设备等系统;
⑦损坏、移动、遮盖安全标志、监测设施以及安全防护设备;
⑧在车站、列车内吸烟,点燃明火;
⑨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推挤、嬉戏打闹;
⑩影响运营安全的其他行为。
①在车站或者列车内涂写、刻画或者私自张贴、悬挂物品;
②携带动物(导盲犬、军警犬除外)进站乘车,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进站乘车;
③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
④骑行平衡车、电动车(不包括残疾人助力车)、自行车,使用滑板、溜冰鞋;
⑤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
⑥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躺卧或踩踏座席;
⑦在车站和列车内滋扰乘客的其他行为。
同时,《办法》明确,具备条件的车站应设置无障碍卫生间、婴儿护理台、儿童洗手盆等服务设施,宜开辟母婴室,设置自动取款机、自动售货机等便民服务设备。
“外放声音”曾得压倒性优势的“讨厌票”
@财经网 曾发布“你最讨厌地铁上的哪些行为?”投票,截止到10月27日12时10分,“大声喧哗、玩手机外放声音”获得压倒性优势。

交通运输部这一消息发布后引起网友热议。其中,乘客在地铁内进食和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是困扰大部分市民的行为,网友均对新规表示支持,并希望火车、高铁等也能有此类规定。
@千黛汐Rebecca:这个好,真的很烦在公共场合放外音的!
@朝亦独醉歌:支持!每次坐地铁带上耳机都挡不住别人的外放!还有高铁飞机火车应该也实行!!!上次隔壁座有一个人起飞前看了十几分钟某音!超大声外放
@懒旳解释:应该不只是地铁,还有公交车,长途汽车,高铁等,也应该实行!
@爱搞笑的刘思雨:不给别人添麻烦是做人最基本的准则!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