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东莞大岭山发生令人痛心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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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先生开车时意外
撞倒了自己的儿子皓皓
致其遭车轮碾压
皓皓经医院抢救后无效死亡
事发经过 事发于东莞市大岭山镇杨屋村 第一工业区杨屋9队工地内 当时是早上八点多 谭某正准备出门离开的时候 他看到年仅一岁多的儿子皓皓 正在门口玩玩具 他如往常一样上了车 系好了安全带启动了车辆 这个时候恐怖的一幕发生了 … 谭某完全没有注意到 处于司机的视觉盲区 随着谭某车辆启动和前进 皓皓就这样被车子的左前轮卷了进去 △事发地点 事故发生在一瞬间 谭某犹未察觉 但在不远处的妻子 转身便看到了这让她撕心裂肺的一幕 痛哭着飞奔过来 将皓皓从车轮下抱了出来 此时皓皓已经没有意识 身上鲜血直流 谭某这才知道自己竟然撞倒了儿子 他立即和妻子把孩子 送往大岭山人民医院抢救 然而, 不幸的是皓皓抢救无效身亡 当事人谭某报了案 民警立即前往 东莞市大岭山人民医院了解情况 随即与谭某前往案发现场进行勘查 △事故现场 经现场勘查和调取相关视频 初步认定该起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分局杨屋派出所处理 一条如此鲜活稚嫩的生命 就这么消失了 实在让人太痛心了 驾驶盲区导致的“人祸” 已经屡见不鲜 就在今天 珠海交警公布了一起车祸 也是因为“盲区”造成的 ↓↓↓↓↓↓↓↓ 2019年3月30日正值周六,家住斗门白藤头的施女士趁着周末,驾驶一辆粤C3A326号摩托车载着两个孩子,到红旗镇小林某电子厂给堂弟送辣椒酱。 当时,摩托车沿红旗镇东成路由北往南方向最右侧车道行驶,到了虹晖路路口时,前方刚好变成绿灯,施女士打起左转向灯开始左转,突然“砰”的一声,施某感觉被左边一辆车撞了一下,摩托车瞬间失控向左侧摔倒,车上三人全部倒地。 施女士吓坏了,本能地爬起来赶忙找孩子,儿子还好,跟着她一起爬了起来,但女儿却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头部好像被车压过,惨不忍睹。 金湾交警经过大量的排查,寻找事发时恰好经过事故现场的过路小车,逐一调取行车记录仪查看。结果还真有一辆车的行车记录仪,记录下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 视频显示,中午1点17分,在东成路北往南方向的左、右两条车道内,各有一辆泥头车、摩托车一前一后行驶。两车各行其道,互不相扰。 当两车行驶到东成路交虹晖路路口时,信号灯刚好转绿灯,两车几乎并排起步。突然,摩托车亮起左转向灯,开始向左变道,正是这时,摩托车车头撞到泥头车右前角,瞬间失控往左侧倒地。 施女士和坐在中间儿子迅速坐起,而坐在最后的女儿头部被泥头车右后轮辗压,再也没能起来。事故发生后,泥头车没有停车,继续前行而去。 而不久前 东莞厚街一小孩被倒车的货车碾压, 不幸身亡 不要以为只有大货车才有盲区 小汽车也是存在盲区的 只有了解这些盲区 才能尽可能避免 因视觉盲区造成的意外 汽车 盲区 前盲区 造成汽车前方盲区有几方面的因素,车身高度、座椅的高度、车头的长度、驾驶人的身材等都有关系,如果没有很好地控制前盲区的距离,是很容易发生追尾。 后盲区 车辆后面的盲区是指从后车门开始向外侧展开有大约30度的区域在反光镜的视界以外,通俗的说法是如果后车的车头在前车的后车门附近时,前车的反光镜里是看不见有车的,如果不注意的话,极易发生刮蹭和追尾事故。 变道注意外后视镜盲区 后视镜并不能完全地收集到车身周围的全部信息,因为后视镜的视觉区之间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盲区,右边的后视镜盲区很多人都知道,左侧后视镜的盲区似乎很少有人提起。尤其从辅路上主路,从左后视镜没看到车辆,假如加速大角度切上最内侧车道,是很容易与正在最内侧车道狂飙的车辆发生碰撞。 转弯时留意A柱盲区 A柱的设计主要考虑两方面的因素:一是它遮挡驾驶员视线的角度问题,二是A柱的强度问题。既要保持A柱的强度,又要减少对驾驶者的视线遮挡程度,这个矛盾在设计中很难达到平衡,因此出现视野盲区也是不可避免的。 大货车 盲区 货车盲区 从这张图片我们可以看到大货车的盲区示意图,具体的盲区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但是差别并不是很大。从这张图我们就可以知道,ABC区属于半盲区,D、E区属于全盲区。如果停留在这个红色区域里,卡车是看不到你的!为什么?他们不会停吗?为什么要停?因为他们在车里根本就看不见那有任何东西! 货车前方盲区(2.5米范围内为盲区) 货车右侧盲区(1.5米—2米范围内为盲区) 货车左侧盲区(保持安全车距3米以上距离) 货车后侧盲区(保持安全车距4米以上距离) 无论是行人还是司机朋友 都必须时刻保持一种自我意识 知道自己在别人的盲区 别再让视觉盲区成为杀手! 同时 作为家长一定要看管好孩子 日常还要加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 告诫孩子不要从静止的汽车之间穿出 注意拐弯处的危险 不要在街头巷口玩耍 过马路时一定要观察路面车流的情况 后按照信号灯的指示走斑马线 赶紧提醒身边的人 来源|东莞时报、今日莞事、东莞时间网、珠海交警
妻子也在不远处
儿子皓皓也尾随着他的步伐
走到了车头前
由于皓皓年纪小身量小



目前已将案件移交东莞市公安局大岭山






不要让悲剧再重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