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安全“童”行为孩子撑起法治蓝天 市检察院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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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临时负责人罗静在为孩子们宣讲防性侵知。


白雪公主虽然与七个小矮人是好朋友,但小矮人是男生,所以每次洗澡和换衣服,她都会关好门窗,晚上回自己房间睡……

灰姑娘在晚上12时前要赶回家,不仅是害怕美丽的衣服和鞋子被打回原形,更是因为她知道,好孩子不会独自在外面待到深夜……

法治课上,在检察官的讲述里,孩子们平时耳熟能详的童话故事似乎总有些与众不同。

从送法进校园到打造综合立体保护体系,从开展督导检查到多部门联合建章立制,自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一号检察建议”以来,佛山检察机关针对青少年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防范意识薄弱、家长监护不到位等问题,不断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配合,多措并举,确保“一号检察建议”在佛山落到实处,为孩子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多管齐下

打造综合立体保护体系

干净的白纸上画着一个穿裙子的小女孩,原本洁白无瑕的脸上被红笔点出了几个小印子。画纸的一侧,歪歪扭扭的几行字排列着,写着“青春期特征:长高,长痘痘,穿小背心,情绪不好”。

“看来大家都对自己的身体变化很了解,那么,我们应该怎么正确认识这种变化,又如何保护自己呢?”面对孩子们提出的困惑,市检察院检察官通过活泼的动画帮助他们学会悦纳自己,同时分辨文明与不文明的身体接触,在寓教于乐中让孩子学会自我保护。

上周,在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法治教育基地,由市检察院、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联合举办“护苗行动·与爱同行”亲子家庭防性侵法治教育活动,25名来自外来务工家庭的孩子在检察官们引导下,用稚嫩的画笔画下属于自己的青春期剪影。

让每个孩子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拥有健康快乐的成长,免受性侵、毒品、校园暴力等危害,这是佛山检察机关每一个未成年人检察科检察官的愿望,也是他们努力前进的方向。

面对潜在的危险,预防是最有力的武器。

检察官们向全市11所学校进行走访调研摸底时,有老师提出,“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讲这些事情,好像不大好开口。”“生物自然课上讲这些内容,干巴巴的,学生们听得也不认真。”“要是检察官们可以来帮学生上课就好了,又有案例,又有权威,效果一定很好!”

对此,市检察院联合各区院,开展“青春与法同行”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普法行动,从增强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增强法治意识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角度出发,针对不同年龄儿童设计20个普法宣讲精品课程,向佛山1561所中小学、幼儿园提供菜单式法律服务,学校可按需求进行预约宣讲。

于是,在市第九小学,检察官以生动有趣的图案和视频巧妙地阐释了“我们的身体不容侵犯”这一主题,让孩子们学会自我保护;在博雅中学,一场以“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治课堂,在快问快答、角色扮演等环节设计下,检察官引领孩子们了解青少年犯罪行为;在法治教育基地,组织旁听庭审、检察开放日,与普法智能机器人零距离互动接触……

与此同时,市、区两级院检察长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带头送法进课堂。52名检察官组成普法宣讲团,采用案例串讲、视频短片点评、互动小游戏、现场问答、学习自创儿歌等方式,深入校园开展法治宣讲140多场,为学生防性侵支招,提升学生自护自救本领。

设计制作防范性侵害系列微动漫,借助安全教育平台、学校教学网络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投放;开展“护苗行动安全童行”专项普法活动,面向全市1561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网络直播授课,课程在线观看超过153万次;面向公众投放3条护苗行动公益片,在短视频平台上播放量超660万次;联合电台制作5条儿童防性侵音频,收听量超过180万人次……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临时负责人罗静介绍,今年以来,为了进一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佛山检察机关多管齐下,为全市青少年打造综合立法保护体系。

其中,“青春与法同行”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普法行动还获得2018~2019年全省“谁执法谁普法”十大创新创先项目。

建章立制

与多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监控视频有死角吗?”“视频清晰度如何?”“能保存多长时间?”“宿舍管理人员是否为女性?”……9月,新学期开学前,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组成督导组,前往各区学校抽查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

校园安全无小事,让学生在校园内得到安全保障,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的初衷,也是佛山检察机关组织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调研督导最关心的问题。

“学校、医院、家长都必须参与到保护青少年,预防性侵害的工作中来,培养孩子自救意识,发现身边潜伏的危险。”在罗静看来,检察机关是打击未成年人性侵害的最后一道关卡,只有多部门合力,建立精准打击机制,才能更好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作为一名10岁小男孩的爸爸,刘恩明近期收到了一封来自市检察院与市教育局联合印发的《关于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的信》,在这封信里,市检察院、市教育局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性教育,切实承担监护责任。“以前也有类似的信件,但只是提醒我们注意孩子人身安全,并不涉及性教育这方面。”刘恩明坦言,这封信让他意识到,自己对孩子的性教育确实存在缺位。

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联系沟通下,市检察院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牵头与教育、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制定《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教育、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强奸、猥亵、虐待、遗弃、拐卖、暴力伤害或工伤等非正常损伤、死亡情况时,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备案记录,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实际上,许多时候,孩子遭遇性侵时,监护人出于‘家丑不可外扬’、保护未成年女性清白、名誉等原因往往不会选择主动报案,更为施害人继续作案创造了条件。”罗静指出,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一旦报案,由于要经历侦查、起诉、审判等一系列诉讼过程,未成年被害人经常遭受反复询问,不得不多次说出被侵害的细节和过程,对她们而言这无疑是一种“二次伤害”。

为此,市检察院还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一站式”询问工作指引,要求设立“一站式”询问中心,一次性完成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询问、证据提取、医疗检查、司法救助等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因多次、反复询问对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同时安排心理咨询师在场参与,及时开展疏导工作。

“希望我们的努力能够增强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增强法治意识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让罪恶消失在萌芽阶段,让每一个孩子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

文/佛山日报记者周珊莹

图/市检察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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