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周龙凤、唐格桢报道:日前,佛山各大媒体纷纷围绕“驾驶电动自行车是否佩戴安全头盔”的话题进行了报道,不仅引发了网友、市民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也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认可,其中全国人大代表孙建国也支持骑电动自行车应佩戴头盔,并建议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强制责任险等。

2019年11月18日,禅城区新明二路,骑着电动车的市民头戴安全帽出行。/佛山日报记者王伟楠摄
“媒体关注文明出行的系列报道,对助力佛山争创全国一流文明城市具有积极作用。”佛山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认为,佛山各大媒体紧扣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这一热点问题进行报道,引起了广大市民的热烈讨论,有利于市民将佩戴安全头盔的规定内化于心、自觉遵守,有利于增强市民文明出行意识。
“规范、有序、安全”是文明交通最核心的要求。该负责人还表示,驾驶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是参考借鉴了摩托车驾驶的有关法规要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应该大力宣传、推动纳入相关管理法规,推动全民共同遵守。
南海区政协委员、广东邦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国梁认为,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明确了驾驶人和乘坐人佩戴安全头盔的法律责任,这对于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管理有正面推动作用。
“推动‘骑电动车戴头盔’成为习惯最有效的方式是立法强制。”戴国梁表示,立法容易执法难,建议在规定中进一步细化明确执法机关的处罚依据,明确违规行为的处罚方式,让执法机关有法可依,不要让规定成为空谈。
针对未来可能实行的电动自行车登记制度,戴国梁建议,老百姓在进行电动自行车上牌手续时,交警可推出一些便民便利措施,或者政府财政对上牌经费给予补贴,以此推动登记电动自行车的工作顺利进行,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打好基础。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三水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孙建国曾提交一份《关于规范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建议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立法规范管理。
“我走访调研中发现,电动自行车缺少相应的规范,在监管执法方面也存在难度,发生事故伤亡率比较高。”看到佛山各大媒体有关骑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的报道后,孙建国认为骑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非常有必要,将有助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除了支持佩戴安全头盔,他还建议法律专门规定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强制责任险,以减轻因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给人带来的损失,增加赔偿得以实现的可能。同时,他建议划分电动自行车专属车道,在交叉路口设置电动车专用等待区,划出专用停车位及设置充电桩等,为群众出行提供更多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