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荷城街道杜江寨经济合作社社长杜伟杰从高明区住建水利局副局长黎曙光手中接过《高明区乡村建筑外观风貌通用图集》(下称《图集》)后,开心得咧嘴大笑:“以后村民建房就有一个好的参考目标了。”
让杜伟杰这么高兴的《图集》,是区住建水利局今年为改善高明农村面貌而专门编制的一本农村自建房设计式样指引。通过该指引,区住建水利局将对新建村庄实行强制统一的建筑风貌管控,以期促进全区乡村风貌提升,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高明区乡村建筑外观风貌通用图集》 提供的岭南、简欧和现代三种风格建筑式样。
采取统一风貌管控强化政府引导
高明自古“文风甲端郡”,以阮埇、榴村陆家等为代表的广大乡村,均有着深厚的历史人文底蕴。然而,近年来,随着全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和人民生产生活方式的急剧转变,高明农村出现了建设无规划、过程无监管、村容村貌杂乱无章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村民的生活质量。高明区政府今年4月开展的一项乡村调研提出,要改变高明农村落后面貌,助力全区乡村振兴,需要加强政府引导、强化规划指引、落实有效监管。
区住建水利局近期发布的《图集》,就是高明区加强政府引导的一种尝试。
据了解,该份《图集》通过分析讲解各类建筑风貌风格元素,并提供岭南、简欧和现代3种风格25套建筑图例供村民参考,尝试引导村民理解村庄布局整体风格统一的重要性,帮助高明农村形成具有高明特色、协调统一的乡村建筑整体风貌。
黎曙光表示,今后,凡是新规划连片农村自建房的村(组)集体,都必须从《图集》中选取若干种建筑外观和平面布局,然后通过村民大会或投票等形式,表决选定一种建筑外观和平面布局进行报建。如果因地形限制无法按《图集》 开展建设的,各村也要聘请第三方设计公司采用统一风格进行连片自建房设计。
“如果村民对《图集》 提供的式样不满意,也可以自行修改完善。”黎曙光说,“但无论是自行修改,还是聘请第三方开展设计,最终成果都必须经所属镇街审核同意,否则不予报建和验收。”
而对旧村范围内非连片建设的新建农村自建房,黎曙光表示,虽然不会将其建筑风貌纳入强制统一的管控范围,但会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引导其建筑风貌与周边建筑实现整体协调。
加强审批监管确保管控措施落实
为确保上述管控措施能够落到实处,区住建水利局规定,各镇街都要设立专门机构对农村自建房的建筑风貌实施情况开展巡查和监督检查,对风貌管控的重要环节要实行现场检查确认,并在报建阶段明确告知建设单位。
建筑风貌体现情况也将被列为竣工规划核实的重要内容,对违反管控规定或不执行村民大会投票表决通过的建筑方案的行为,各镇街要责令村民小组督促村民落实整改。黎曙光强调,只有在确认建筑风格、建筑色彩、外立面材质等细节都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农村新建自建房才能通过验收并申领房屋权属法定证明。
黎曙光还表示,接下来,区住建水利局将与负责农村宅基地审批的农业农村局做好衔接,为连片开发的新村提供免费技术服务,从乡村建筑质量监管和农村建筑风貌管控两方面促进高明乡村面貌提升。希望通过该政策,引导高明乡村形成本土乡村建筑文化,促进乡村建设整体提升。
文图/佛山日报记者李祥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