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周龙凤报道: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蔡小姐将同事陈女士告上了法庭。但原告人在佛山,被告远在台湾且无法前来开庭,这个官司该怎么打呢?12月9日,禅城法院利用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通过一根网线、两台手机,连起了法官、原告、被告三方,这起纠纷案得以在线达成调解,全程用时不到10分钟。这是佛山首宗利用“互联网法庭”审理的涉台商事案件。

在佛山中院的互联网法庭,法官、原告、被告三方通过在线视频参与案件审理。佛山日报记者周龙凤摄
蔡小姐与台湾籍的陈女士是同事关系。2017年开始,陈女士多次以投资为由向蔡小姐借款,并承诺向蔡小姐支付业绩报酬,蔡小姐同意并多次向陈女士出借款项。期间,陈女士曾偿还13万元,但其余款项经蔡小姐多次催要,陈女士都拒绝还款。
今年8月,蔡小姐以陈女士未能按约还款,已构成违约为由起诉,请求禅城法院判令陈女士偿还包括借款本金及利息、业绩报酬、律师费在内合计人民币951613.35元。
受理该案后,禅城法院法官杨莹得知陈女士远在台湾,且因各种客观因素无法前来佛山,她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复与陈女士进行沟通案情。而为提高案件审理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杨莹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决定使用互联网法庭,通过在线视频的方式组织审理、调解该案件。
12月9日下午2时48分,在佛山中院的互联网法庭内,一个大屏幕上显示出杨莹法官、原告蔡小姐、被告陈女士的影像,三方通过在线视频对话的方式,同步、完整地参与了案件审理、调解程序。下午2时54分许,蔡小姐、陈女士达成调解,这起纠纷案成功审结。
“互联网庭审不仅快速解决了我当事人的纠纷和矛盾,也给双方省下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费用,效率非常高。”庭审结束后,蔡小姐的代理律师黄先生直夸互联网庭审效率很高,庭审方式值得大力推广和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