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和调解员,为我们维护了合法权益!”四房村村民邓某祥脸上多了几分笑容。此前,因为村中土地纠纷,以新任村长邓某祥为代表的村民与以邓某成为代表的村民之间矛盾愈演愈烈,闹得很不愉快。最终,在法官和调解员的调解下,这起纠纷最终顺利得到解决。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今年6月以来,三水法院立足自身优势,发挥法治力量,积极延伸司法服务,通过推动诉前和解工作室建设、发布《为全区乡村振兴综合改革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20条措施》等有力举措,更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白坭法庭联合镇综治办及村居成功调解一起涉集体资产纠纷。/三水法院供图
诉前和解工作室:足不出村化解矛盾
“我今日来就一句话,这笔钱和土地究竟怎么算?”近日,在白坭富景社区居委会诉前调解工作室,四房村村民邓某祥用力拍着桌子,情绪十分激动。
事情缘于村中的一块土地。2014年,四房村部分村民委托时任村干部邓某成将承包的约50亩农田出租给村外人林某,并以其个人名义与林某签订土地出租合同,土地出租期限至2019年底。不料,合同期限届满前,林某却不见踪迹,该片土地遭到破坏,难以再次发包,致使村里损失数十万元。加之当时邓某成代收了林某给村里的一万元赞助费而未交还给村,新上任的村干部邓某祥与邓某成就此结下梁子。
听说此事后,白坭法庭和白坭镇富景社区居委会派出专人组成联合调解组。调解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第一次调解时,双方就因为费用和土地的用途不明确不欢而散。”白坭法庭法官卢泽辉告诉记者。在第二次调解时,由于对一万元赞助费的性质、恢复土地原状的费用、土地修复主体等问题存在极大分歧,调解因双方激烈争吵而几度中断。

白坭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三水法院供图
“经济纠纷,一分一厘都马虎不得。”为了让双方和解,卢泽辉等人多方了解到,土地的修复需要3.5万元。而林某早前曾将2万元的定金交给邓某成。“3.5万元扣除2万元,你们村民1人再出100元集齐1万元就能对损坏的土地进行修复,你们看这样行不行?”看到法官和调解员言之有据,最终双方放下成见,签订了调解协议。
四房村的案例在三水并不少见。儿子因不履行赡养义务而被老母亲告到法庭、老邻居因盖房起争执、村集体与村民之间因土地租赁问题而产生纠纷......小到家长里短、邻里矛盾,大到征地补偿款、土地承包款纠纷,处理不当便有可能引发严重后果。
为此,三水法院在推动三水区诉前和解中心的基础上,陆续在白坭镇富景社区居委会、乐平镇新旗村委会、乐平镇大岗村委会、大塘总商会、大塘镇永平村委会、乐平镇小山村委会、乐平镇禾安村委会推广诉前和解工作室,从源头解决村中的矛盾纠纷。

源潭小山村和解工作室正式揭牌。/三水法院供图
据悉,村居诉前和解工作室成立以来,调成率为49.78%。充分化解村民之间矛盾,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许多村民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满面愁容终于舒展开来。“以前总听说碰到纠纷就要去法院打官司,现在,和解工作室帮了大忙!”

大岗禾安村和解工作室正式揭牌/三水法院供图
20条措施:为乡村振兴提供保障
诉前和解工作室只是三水法院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一个缩影。今年6月以来,三水法院主动延伸法院职能,积极推动农村矛盾多元化解。
“拿起法槌的感觉很庄严。”“妈妈,我长大也想做法官。”2019年8月29日,乐平法庭举办以“成长路上·法治同行”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17组亲子家庭约30余人零距离感受法官工作、了解法庭职能。三水法院还邀请群众旁听庭审、开展专题咨询宣传、“法徽”宣讲团成员授课等,不断扩大法治宣传的广度与深度。
另外,三水法院通过“法庭+村居委员会”“法官+人民调解员”“诉前和解工作室+乡村干部”等形式,加强对乡村自治的法律指导,依法规范乡村组织行为,引导村民依法办事。依托乡村治理新体系,充分发挥乡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等多种力量,运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李桂红院长到乐平镇两村委会走访调研/三水法院供图
不久前,三水法院出台了《为全区乡村振兴综合改革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20条措施》,此前的成功经验被吸收纳入措施中,形成制度化常态工作。
“这20条措施基本上包含了法院推动乡村振兴的方方面面。”三水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措施》中,不仅有审判、执行的相关举措,同时还在党建、诉讼服务、调解服务上进行创新,为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以服务方面为例,人民法庭与辖区村(居)委会建立了工作联系微信群。通过便捷方式增强人民法庭与村(居)委会的联系,使村(居)委会在有需要时可以第一时间联系法庭、第一时间得到回应指导,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到现场解决纠纷,是三水法院实施该项举措的初衷。
三水区公职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琦认为,法院通过整合人民法庭、乡村司法所、村居人民调解组织以及乡贤等一切民间人士力量,成立普法宣讲团,延伸司法职能,更好推进基层治理实效化、法治化,实现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在法治层面实现乡村振兴。

白坭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三水法院供图
延伸司法职能:以法治推动乡村振兴
“各位法官,想问下老人的儿子不给赡养费,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指引及处理,谢谢!”近日,白坭镇富景社区的村委干部陈建心在微信工作群里发了一条“求助”信息。信息发出没多久,白坭法庭的法官们立即在群里就相关法律条规、诉讼指引等内容进行解释说明。
陈建心的问题折射出农村中一个普遍的现状:与城市居民相比较,农村村民法治意识仍然相对薄弱,用法意愿较低。这些问题一度困扰着农村的法治建设,仅凭法院的法理与人情博弈,无论诉求支持与否,冷冰冰的一纸判决,埋单的是村里的“人情味”。
而三水区被作为广东省乡村振兴综合改革唯一县区级试点,要实现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的全面振兴,需要法治的保障和助推。

白坭法庭与镇司法所诉前联合调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三水法院供图
如今,在三水法院的努力下,这一现状正渐渐被改变:村干部主动寻求法官帮助,村民发生纠纷主动到诉前和解工作室进行调解,人民法庭与辖区村(居)委会建立工作联系微信群、和解工作室调解的每一起案件都成为一堂村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随着三水法院一连串的组合拳下来,一颗颗法治的种子在村民心中深深扎根、发芽。“有纠纷找法官,来调解无纠纷。”几乎成为不少村民的共识。
“保障和服务全区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是三水法院应负的职责和使命。”三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桂红说,“我们将以落实20条措施为抓手,将审判执行工作紧密融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不断夯实筑牢乡村振兴的法治基础。”
相关链接:
《为全区乡村振兴综合改革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20条措施》
1.基层党组织进行党建工作结对共建
2.探索建设人民法庭“红色驿站”
3.建立工作人员交流锻炼机制
4.吸引吸收农村党员参与人民法庭工作
5.严格依法审理乡村扫黑除恶刑事案件
6.妥善处理其他各类涉农刑事案件
7.切实化解各类涉农民商事纠纷
8.实施人民法庭办案“提速工程”
9.强化涉农案件裁判文书说理
10.组织开展涉农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11.推进人民法庭“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
12.人民法庭与辖区村(居)委会建立工作联系微信群
13.推进人民法庭“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
14.加强与镇街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联系
15.加强司法救助保护困难群体的基本权利
16.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指导
17.扩大司法公开司法宣传
18.通过司法建议发挥审判“晴雨表”作用
19.因村制宜指导完善村民自治章程
20.优化协同审判工作机制
文/佛山日报记者郑泽聪 通讯员彭家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