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南海街坊,举报这21项交通违法有奖

珠江时报讯(记者/郭美欢 通讯员/黄铁城)机动车未礼让行人、开车打手机、在道路上追逐竞驶……如果你遇到这些交通违法情况,明年2月起可拍下来向交警部门举报。交警查实后,对每宗举报给予20~100元不等的奖励。最高每人每月奖励总金额不超过500元。

为鼓励和规范群众举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佛山市公安局制定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下称《办法》),经征求公众意见后,昨日正式发布。《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根据《办法》,市民可对21种交通违法进行举报。其中,对举报不礼让行人、机动车逆行等9种常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每宗奖励20元;对举报无证假证驾驶、故意遮挡号牌等6种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每宗奖励50元;对举报碰瓷、在道路上追逐竞驶等6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每宗奖励100元。

《办法》要求,举报人提供的图片、视频资料要能准确记录交通违法的时间、地点、车辆类型、号牌、外观特征、违法地所处位置及交通违法行为全过程,能够基本认定交通违法事实。

材料线索需完整反映涉嫌交通违法车辆在不同时间、不同位置的行驶轨迹,图片资料需不少于3张,视频资料长度一般不超过30秒,大小不超过50MB。使用行车记录仪收集材料线索时,应提前打开时间功能,并校准时间。

举报线索应当于违法事实发生后2日内提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设立“交通违法行为举报中心”,负责对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接收、受理、审查、通知等工作。

举报方法

市民可通过微信,进入小程序“粤省事”,定位佛山市,打开“行驶驾驶”模块,进入“交通违法有奖举报”专栏举报,也可以通过新浪微博,私信或@佛山交警官方微博举报,或通过佛山市公安局交警业务网上服务网站举报(网址:http://fsjj.fsga.foshan.gov.cn)。

奖金奖励

每人每月奖励总金额不超过500元,每月集中进行一次奖金发放。市民应在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领取奖励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领取奖励金需凭本人身份证件,不得委托他人代领。

如果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已被公安机关发现或查处的,则不列入奖励范围。同一事项有两人以上举报的,按举报时间先后奖励第一举报人;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按照一宗奖励,奖金自行分配。

特别提醒

举报人不得采取违法行为或危险方法收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特别是不得在驾驶车辆时使用手机收集举报线索。若有该类行为,交警不但不采用其资料,还会对其驾驶机动车使用手机的行为进行调查,依法予以处罚。

除举报涉嫌犯罪行为外,市民还应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身份证件、联系方式以供核实,举报中心将严格保密。


本文来源佛山+客户端,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