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岑雪莹报道: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避免人员聚集,市医疗保障局近日发出最新消息,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参保人一次处方药品的用药量可放宽至3个月。
据悉,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在不违反卫生健康部门处方管理规定和相关病种临床诊疗规范的前提下,按照“临床必需、安全有效”的原则,市医疗保障局支持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经诊治医院医生评估后,病情稳定的参保人一次处方药品的用药量可放宽至3个月,保障参保患者的用药需求。原则上,参保人须在药物使用余量一周内方可开具下一次长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