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4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经苏州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等4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生产的清热解毒口服液等8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来源丨国家药监局官网
编辑丨陈君玉
校对丨梁宇聪
审核丨温希明


12月14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经苏州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等4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生产的清热解毒口服液等8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经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安徽鸿坤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金银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来源丨国家药监局官网编辑丨陈君玉校对丨梁宇聪审核丨温希明滑动阅览→滑动阅览→滑动阅览→滑动阅览→滑动阅览→滑动阅览→滑动阅览→滑动阅览→

12月14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经苏州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等4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生产的清热解毒口服液等8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来源丨国家药监局官网
编辑丨陈君玉
校对丨梁宇聪
审核丨温希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