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读懂 | 国家卫健委:新冠肺炎更名为新冠感染,实施“乙类乙管”
©三水发布
国家卫生健康委26日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根据公告,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来源 健康中国编辑 佛山新闻网朱广晖审校 陈文钰、朱静仪、刘丹红、李细妹了解更多三水新闻资讯,您还可以关注@三水发布微博,或下载“南方+”手机app并关注三水频道


国家卫生健康委26日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根据公告,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最新政策,一图读懂!

了解更多三水新闻资讯,您还可以关注@三水发布微博,或下载“南方+”手机app并关注三水频道。
本文来源佛山+客户端,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