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罚!附荷城可放烟花爆竹地址→

为切实打击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行为,防止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1月7日晚,高明区荷城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多部门开展岁末年初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联合执法行动。检查组先后分别到高明区世纪广场和滨荷park生态文创园检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同时对在禁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群众进行劝导教育。现场检查发现滨荷park生态文创园草坪处有一流动摊贩存在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立即制止该摊贩的销售行为,并依法查处烟花爆竹一批

为切实打击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行为,防止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1月7日晚,高明区荷城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多部门开展岁末年初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联合执法行动。检查组先后分别到高明区世纪广场和滨荷park生态文创园检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同时对在禁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群众进行劝导教育。

现场检查发现滨荷park生态文创园草坪处有一流动摊贩存在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立即制止该摊贩的销售行为,并依法查处烟花爆竹一批。

执法人员对违法销售烟花爆竹摊贩责任人进行现场批评教育,告知其违反的法律法规和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对该批烟花爆竹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下一步将该批烟花爆竹移交给公安部门进行销毁处理。

2023年春节期间

荷城这些地方

可以限定时间内放烟花爆竹

一、燃放时间

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即2023年1月21日、1月22日)全天

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即2023年1月23日至2月5日)的6时至23时

二、燃放种类

个人仅限燃放C、D类烟花爆竹,严禁燃放A、B类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

三、燃放区域设置

城街道(含西江产业新城)

根据《佛山市公安局关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荷城街道行政区域未经许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设置4个燃放区域,作为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

(一)如图红色区域所示,分为两部分:

1.位于灵智文旅小镇以南,滨河park商铺门前(靠西江方向)道路以东(含门前道路),荷城公园以北,不含平沙岛码头,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2.位于世纪广场以北,高明渔政码头以南,荷城公园河堤以东的湿地公园,不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二)如图红色区域所示,位于滨湖路以北,秀丽路以南,沿江路以东的湿地公园,不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三)如图红色区域所示,位于沙寮村子堤外(河鲜食街外)的湿地公园区域,不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四)如图红色区域所示,位于庆云大道高明往西岸方向西岸桥头左转约50米处起以东,高明河河堤路以南区域,长约300米河堤,不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以政府现场指示区域为准。

法律知识

一、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春节假期
再次呼吁大家
禁止在特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过文明年
过安全年

广大市民如有发现
非法生产、储存、销售
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请举报

举报电话:

公安局——110

应急部门——88880119

荷城街道涉黑涉恶线索

举报电话:88988819

举报邮箱:hcjdshb@126.com





荷城发布微信编辑部
来源:荷城街道应急办、高明区人民政府、高明发布
编辑:佛山新闻网 麦雪丹
审校:宋超、潘金亮、鲁帆、刘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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