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7月
市民吴先生开车时被其他车辆追尾
发生交通事故
经交警部门认定
对方负全责
需赔偿吴先生车损费用
并现场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收到来信后,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迅速组织核查情况,落实处置措施,电话联系了事故责任方,责任方答应一周内将赔偿款给到吴先生。然而,一周过后,赔偿款还是没有到账,民警再次联系事故责任方,明确告知其不履行赔偿义务的法律责任,同时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事故责任方认识到错误后,终于将赔偿款转给了吴先生。
1月4日,吴先生通过“平安厅”局长信箱发来感谢信,感谢佛山公安高度重视,积极跟进其反映的问题,使得历时将近半年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同时,发生交通事故后
各方自行协商过程中
对事故事实和责任有争议的
应当及时报警
或通过“快处快赔”方式备案
审核 | 杨剑锋、黄昕佩
素材来源 | 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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