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佛山市文联2021-2022年度重点文学创作项目征稿启事

佛山市文联2021-2022年度重点文学创作项目征稿启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调动我市广大文学作者的创作热情,培养优秀人才,打造精品力作,繁荣文学事业,推动佛山“文学之城”建设,打造岭南广府文化高地,助力佛山争当传承岭南广府文脉领头羊,佛山市文联拟实施2021-2022年度重点文学创作项目计划,资助出版文学丛书。四、受理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五、申报要求(一)纸质版申报材料1.提交《佛山市文联重点文学创作项目申报表》申报个人须填写《佛山市文联重点文学创作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佛山市文联2021-2022年度

重点文学创作项目征稿启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调动我市广大文学作者的创作热情,培养优秀人才,打造精品力作,繁荣文学事业,推动佛山“文学之城”建设,打造岭南广府文化高地,助力佛山争当传承岭南广府文脉领头羊,佛山市文联拟实施2021-2022年度重点文学创作项目计划,资助出版文学丛书。现征集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佛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

佛山市作家协会 

佛山市戏剧家协会 

佛山市电影电视家协会


二、征集范围

面向佛山市作家协会会员、佛山市戏剧家协会会员、佛山市电影电视家协会会员征集已经完成定稿的长篇小说(含长篇纪实文学)、电视连续剧剧本、长诗等优秀文学作品。


三、征集题材

1.鼓励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迎接/庆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等重大现实、红色文化、国家战略等为主题,彰显中国精神、时代气象的文学创作。


2.鼓励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传承岭南广府文脉”等为主题,体现佛山争当传承岭南广府文脉领头羊的文学创作。


3.鼓励以“佛山制造”“科技发展”“产业工人”“文明城市”“道德模范”等为主题,反映佛山经济社会发展、城市文明程度提升的文学创作。


四、受理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


五、申报要求

(一)纸质版申报材料


1.提交《佛山市文联重点文学创作项目申报表》


申报个人须填写《佛山市文联重点文学创作项目申报表》(见附件)。《申报表》用A4纸双面打印,由申报个人亲笔签名(加按指模)、申报个人所在单位/所属协会填好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提交一式三份纸质版原件。


2.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个人须提交一式三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的纸质版,且需申报个人亲笔签名(加按指模)。


3.提交所属协会会员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个人须提交一式三份真实合法有效的所属协会会员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复印件。


4.提交申报作品文本


申报个人须提交一式三份已完成定稿的完整文学作品文本的纸质版,建议A4纸双面打印。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


《佛山市文联重点文学创作项目申报表》须提交盖章纸质版扫描件、可编辑word文档电子版;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交含申报个人亲笔签名(加按指模)扫描件;所属协会会员证明须提交真实合法有效的扫描件;申报作品文本须提交可编辑word文档电子版。

以上电子版申报材料请以【重点文学+作者名+作品名称+手机号码】命名,刻录在U盘或光盘中,与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并寄(送)至佛山市文联。


(三)收件方式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公正路28号银都大厦8楼

邮  编:528000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83281038

备  注:邮寄材料建议使用EMS。以上须提交的各类材料均不予退回,请申报者自行备份。本次征集活动结束后,未入选的申报材料将由佛山市文联自行销毁。


六、评审方式

由佛山市文联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等设立佛山市文联重点文学创作项目专家评审小组。经专家评审小组评审、佛山市文联研究后,拟定入选的资助出版作品名单,并由佛山市文联在佛山文学艺术网进行公示。


七、资助方式

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资助出版作品名单,由佛山市文联与获资助者签订《佛山市文联2021-2022年度重点文学创作项目资助出版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出版作品将由佛山市文联资助、交出版社审校,符合出版要求后结集出版文学丛书。正式出版后,将向作者赠送出版图书,不另付稿酬。


八、其他说明

1.申报及评审过程注意事项


受理申报及评审过程将对申报材料中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仅用于本次征集活动的评选事宜。申报者须保证对申报作品享有版权且提交的申报信息与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如果存在欺诈或侵犯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或其它权利等情况,佛山市文联有权取消其申报、参评资格,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均由申报个人自行承担。


2.获资助项目应履行相应义务


获资助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佛山市文联、出版社交付符合齐(内容齐全)、清(稿面清楚)、定(定稿)要求的稿件。出版过程中,出版社有权对作品稿件进行调整、修改和删节,如不同意,请在《申报表》中注明,如不注明则视为同意;出版过程中,如涉及作品退回修改的,作者须配合完成修改。对入选并正式完成出版的作品,佛山市文联有研究、宣传、推广的权利,同时可免费用于由佛山市文联组织或主办的非营利性公益活动(具体以获资助后签订的《资助协议》为准)。


凡申报本次征集活动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启事(含附件《申报表》)的各项规定。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佛山市文联。

附件:佛山市文联重点文学创作项目申报表

佛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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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佛山文联

编辑 | 佛山文联微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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