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速看!1月起,佛山市退休参保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有调整!

2023年1月1日起佛山市退休参保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有调整。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停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6号)规定和市统计局核定数据,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参保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符合本市相关规定的,选择按月延缴或一次性缴费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7233元,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来源|禅城社保编辑|石湾镇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1、如需转载本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原创图文,请在后台联系小编处理;2、除标注原创的图文外,本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图文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如因来源不详,而无法标记来源和署名的,版权仍归原作者;3、凡本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图文侵害到相关著作权所有人,或原作者不希望转载,请及时联系后台,我们将予以删除

各位街坊注意了!

2023年1月1日起

佛山市退休参保人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有调整!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停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6号)规定和市统计局核定数据,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参保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符合本市相关规定的,选择按月延缴或一次性缴费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7233元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即可查看《通知》原文。

来源|禅城社保

编辑|石湾镇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


1、如需转载本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原创图文,请在后台联系小编处理;
2、除标注原创的图文外,本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图文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如因来源不详,而无法标记来源和署名的,版权仍归原作者;
3、凡本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图文侵害到相关著作权所有人,或原作者不希望转载,请及时联系后台,我们将予以删除。

点分享

点点赞

本文来源佛山+客户端,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