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期视频把关注点
放在妇女维权咨询的常见热点:
家庭暴力
你了解什么是家庭暴力吗?
面对家暴,我们该如何应对?
怎样用法律武器,向家暴说“不”?
关于上述问题
都能在短视频中找到答案哦
赶紧来学习吧!
陈村镇司法所驻所律师、广东顺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以冻饿或者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方式实施的身体或者精神侵害行为,应当认定为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的“家庭暴力”。
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主要包括:
(一)殴打、残害、捆绑、冻饿等伤害行为;
(二)禁闭等限制人身自由行为;
(三)恐吓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人身安全的行为;
(四)跟踪、骚扰、经常性谩骂、诽谤、散布隐私等精神侵害行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家庭暴力行为。
通过网络等手段实施前款第三至五项侵害行为的,属于家庭暴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家暴的证据收集:
①现场的物证(撕裂的衣服、有血迹的衣物、凶器等);
②证人证言(亲眼目睹、听见家暴发生的人的证言);
③报警记录(家暴发生后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和询问笔录等);
④验伤报告(法医鉴定或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发票、伤情图片等);
⑤告诫书(公安出具的法律文书);
⑥书证(受害人曾向居委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⑦视听资料(能够证明施暴行为存在的录音资料或影像资料);
⑧悔过书(施暴者写的保证书、承诺书、悔过书等)。
2、遭遇家暴,如何有效报警?
①尽量不要当着施暴者的面报警,以免刺激施暴者,加重施暴行为;
②准确说出所在地点;说明关键词,比如被谁打了,被谁挟持了等;
③报警要拿到法律文书,比如行政处罚决定书、家庭暴力告诫书等。
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在面对家暴时
不要激化矛盾
也不要一味忍让
请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身边的人
面对家暴,勇敢说“不”
来源:陈村镇妇联、陈村镇妇联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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