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元宵节过后,佛山全市禁放烟花!违规将被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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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元宵节过后佛山全市就禁止放烟花了。根据佛山政府部门发布的通告内容,可以燃放烟花的时间截至正月十五(2月5日)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规将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有看到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可以立即举报

可以燃放烟花的时间截至正月十五(2月5日)
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违规将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注意,有一些特定的地点
也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
在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
3.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安全防护区内;
5.输变电设施安全防护区内;
6.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7.重点防火区;
8.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二)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的,应予以劝阻。经劝阻无效的,有权向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有关奖励办法视情给予举报人奖励。全市已经禁止燃放烟花啦!
快点提醒下你身边的亲朋好友吧
来源:佛山电视台、顺德警察
编辑:佛山新闻网 黄敏玲
审校:云东海街道宣文旅办、刘丹红、李细妹、朱广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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