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6日,西樵镇综合执法办联合派出所和属地社区,对樵园社区某小区内2处违法搭建的棚架进行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办法》等规定,小区内,哪些属于违法建设?
其中包括:
1、占用楼梯间、走廊通道、小区道路等公共场地,违法搭建各类建(构)筑物;
2、在建筑物顶部、底层、阳(晒)台或者退层平台等处擅自搭建阳光房、棚房、顶棚等各类建(构)筑物;
3、其他违法违规私搭乱建的各类建(构)筑物。

2月16日,西樵镇综合执法办联合派出所和属地社区,对樵园社区某小区内2处违法搭建的棚架进行拆除。据了解,该2处违建主要为低层业主在公共区域搭建棚架,2处的违法棚架面积合约40平方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擅自搭建棚架,改变了房屋外观,存在安全隐患,也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拆除中综合执法办执法人员发现该2处违法建设棚架后,积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要求当事人限期内自行整改

2月16日,西樵镇综合执法办联合派出所和属地社区,对樵园社区某小区内2处违法搭建的棚架进行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办法》等规定,小区内,哪些属于违法建设?
其中包括:
1、占用楼梯间、走廊通道、小区道路等公共场地,违法搭建各类建(构)筑物;
2、在建筑物顶部、底层、阳(晒)台或者退层平台等处擅自搭建阳光房、棚房、顶棚等各类建(构)筑物;
3、其他违法违规私搭乱建的各类建(构)筑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