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所报送人”虚假报送非本市户籍人口居住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按照虚假报送居住信息人数每人1000元处以罚款;非本市户籍人口向居所报送人提供虚假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500元罚款。

一、居住信息报送要求 二、居住信息报送时间 三、居住信息报送方式



明仔话你知
来源:高明公安
编辑:高明融媒体中心罗婉琼
审校:谭健才、黎翠怡
佛山新市民(非本市户籍人口)是否接到高明公安电话“请问您申领粤居码了吗。”这不是诈骗电话请您耐心等待几分钟听取工作人员指引自助申领或者到警务室让工作人员协助完成“领码”2021年8月起《佛山市非户籍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下称《条例》)已经正式施行该《条例》明确了房东、企业等“居所报送人”不报送租客信息将面临罚款。让我们通过一张图了解一下为了广泛宣传该《条例》高明公安各辖区派出所警务室对全区“居所报送人”开展约谈工作采取上门或者电话等方式逐户逐人核对、登记非本市户籍人口信息如果你是“居所报送人”你需要了解以下重点内容一、居住信息报送要求“居所报送人”应当报送非本市户籍人口的姓名、身份证种类和号码、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居所地址、类型以及入住、搬离时间
“居所报送人”虚假报送非本市户籍人口居住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按照虚假报送居住信息人数每人1000元处以罚款;非本市户籍人口向居所报送人提供虚假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500元罚款。

一、居住信息报送要求 二、居住信息报送时间 三、居住信息报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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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明融媒体中心罗婉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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