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明城镇市场监管所与区消委会、区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召集明城镇1475街区的经营户在明城镇社区居委会会议室举办了一场放心消费承诺和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工作培训会。

培训会中,高明区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的负责人向与会者解读了佛山市高明区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的指引,明确了线下无理由退货的实施方式、条件、程序及无理由退货申请和填写的要求,让与会者更清晰了解开展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的流程。

针对明城镇1475街区经营户多数是餐饮经营单位,消委会的负责人向与会者解读了在推进“放心消费粤行动”中,佛山市放心消费承诺餐饮店工作指引,要求餐饮经营者向社会公开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原材料进货信息、食品添加剂信息、投诉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在培训会中,区消委会、区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的负责同志还就与会者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通过开展放心消费承诺和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培训,明城镇1475街区的经营者对放心消费承诺活动和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活动如何创建有了更深认识,为将明城镇1475街区打造成“放心消费示范街”打下良好的基础。
审校:严深善、陈建红、李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