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庭为课堂 提升调解质效——南山镇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
©绿韵南山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为更好地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月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切实增强基层人民调解员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能力,5月6日上午,南山司法所组织我镇及村(社区)调委会专职调解员走进大塘人民法庭参加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活动。现场气氛庄重,程序规范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为更好地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月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切实增强基层人民调解员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能力,5月6日上午,南山司法所组织我镇及村(社区)调委会专职调解员走进大塘人民法庭参加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活动。
△南山司法所组织我镇及村(社区)调委会专职调解员走进大塘人民法庭参加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活动
此次共旁听了两起公开审理的庭审案件,分别是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及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庭审中,承办法官根据原被告双方诉求,对双方争议焦点进行了梳理明晰,引导原、被告双方当事人陈述事实,围绕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开展法庭辩论。现场气氛庄重,程序规范。参与旁听的调解员紧跟庭审节奏,亲身感受案件审理、辩论的全过程,对诉讼庭审程序有了直观的认识和了解。庭审现场不仅成为了一次对调解员生动的培训机会,更成为了一次对调解员实地的普法教育宣讲。庭审结束后,大塘法庭庭长麦景桃及承办法官等还与旁听人员开展案后研讨交流,宣讲了相关法律解释,现场解答相关法律咨询,并就调解工作的技巧和经验进行了互动交流。麦景桃表示,自大塘法庭与南山司法所探索建立“庭所共建”联动联调合作机制以来,各方以落实多元化解纠纷为主线,探索推进联调联处、“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等方式,有效整合了法院和司法部门的资源,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成本,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强调,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基层人民调解员应当以“枫桥经验”为引领,筑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矛盾纠纷防范在早、处置在小、化解在基层。
△大塘法庭庭长麦景桃及承办法官等旁听人员开展案后研讨交流
通过此次现场旁听庭审,不仅让基层调解员亲身经历了案件审理过程,体会到法律的公正、公平和公开,更让大家明确了在今后的调解工作中,如何在法律框架内更好的以情理说服群众,妥善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接下来,南山司法所将不断拓展“庭所共建”的内涵,从联动调解、交流业务、多元调解和诉源治理等多方面入手,深化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联动工作机制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解纷需求,扎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为法治南山建设添砖加瓦。
本文来源佛山+客户端,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