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对家门口的“僵尸车”
一、整治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底。
二、整治对象:长期占用公共空间且无人使用和维护的汽车。具有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毂锈蚀、未悬挂号牌等明显弃用特征的废弃汽车。
三、整治范围:城市市区内公共道路、背街小巷、公共绿地、市政桥梁下、闲置空地、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和《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请各位废弃汽车所有人尽快开展自行清理,及时在具备资质的企业办理车辆报废、注销登记。
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理解、支持和配合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
佛山市具备报废机动车
回收拆解资质企业名单

备注:供选择在佛山进行车辆报废的市民参考。
佛山市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
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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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发改、佛山市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
编辑:佛山新闻网 陆嘉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