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高温津贴?
哪些人可以领?
具体标准是多少?
一起来了解!


高温津贴


是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者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劳动者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下作业额外的劳动消耗给予的补偿。
2012年下发的《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广东高温津贴的
发放标准


广东省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6-10月,共发放5个月。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



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
能享受高温津贴?



这些情况,应发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C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C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



谁享受高温津贴?


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作的,都应当按照规定发放高温津贴。
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按照《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粤人社规〔2022〕14号),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参照广东省有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新业态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
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来源:广东人社
编辑:陈村镇融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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